tft每日頭條

 > 職場

 > 工資數額誰舉證

工資數額誰舉證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1-28 07:44:24

工資數額誰舉證?來源:工人日報閱讀提示,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工資數額誰舉證?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工資數額誰舉證(都是遭遇工資縮水)1

工資數額誰舉證

來源:工人日報

閱讀提示

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兩起涉及陰陽合同的勞動合同糾紛案。兩案中的勞動者都主張,自己實際拿到手的工資比簽合同時約定的工資少,用人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工資給付。但兩案的審判結果截然不同,勞動者一勝一敗。對此,法官解釋,這是由于兩名勞動者提交證據的證明力不同導緻的。唯有掌握了有力的證據“武器”,才能避免“掉坑”。

簽合同時談好了工資,簽完字後再拿回合同,工資竟然“縮水”了。遇到這樣的情況,勞動者該怎麼辦?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兩起涉及陰陽合同的勞動合同糾紛案,給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決結果。這其中緣由何在?

提供關鍵證據,勝訴

章先生于2018年9月3日應聘進入某電器公司工作。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合同沒有當場一式兩份交由雙方保管,而是被公司以要蓋章為由收回。

對此,章先生留了個心眼,在與公司法定代表人進行關于工資的談話中錄了音。

2019年3月,章先生離開公司時,雙方對是否結清工資産生糾紛。因不服仲裁委裁決,雙方訴至法院。

審理中,公司向法庭提交了勞動合同,其中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為4000元/月,試用期滿後為4500元/月。

但是,章先生不認可這份合同中的工資标準,認為是公司擅自僞造了第一頁中的工資數額。

章先生提出,雙方約定工資為試用期10000元/月,轉正後11000元/月,所以公司應支付拖欠的工資,并向法院提交了銀行交易明細以及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談話錄音。

這份錄音顯示,雙方就工資問題進行過協商,公司同意試用期工資每月10000元,并稱有可能試用期跟轉正後是一樣的。

一審法院認為,公司提供的工資明細中顯示,實發工資金額無一筆可與章先生銀行交易明細對應,故難以采信公司關于工資标準的主張。

“而章先生提交的錄音證據顯示的工資标準可與銀行實發工資明細對應,故法院認可其工資标準應為10000元/月。”法院指出。

一審判決後,雙方上訴至上海二中院。二審期間,當事人沒有提交新證據。上海二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舉證的合同系拼接,敗訴

無獨有偶,陶先生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但法院最終認可了公司所主張的薪資标準。這是為什麼呢?

陶先生稱,簽合同時,公司将一式兩份的勞動合同交其簽字,約定月工資為6250元,簽完字後公司當場收回,并表示蓋章後再轉交。

後來,陶先生發現,自己拿到的合同中約定的工資卻為3500元。他當場提出異議。雙方産生勞動糾紛。

法庭上,陶先生稱,自己在垃圾簍裡找到了最初簽訂的勞動合同前兩頁的撕毀件,上面寫明月工資為6250元。他認為已經拿到了證據,所以當初沒有再與公司理論。

公司對此則有不同說法。

公司說,當時将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交給陶先生簽字,因陶先生對3500元的工資存在異議,勞動報酬一欄空白。後經進一步溝通,公司代理人在勞動報酬一欄填上了“3500”,陶先生也接受了該金額并在合同上簽字。

公司提出,陶先生提供的勞動合同上工資處“6250”不是公司填寫的。

一審法院認為,由于陶先生提供的勞動合同系拼接粘貼而成,完整性存疑,故對陶先生的主張難以支持。

另一方面,公司提供了完整的勞動合同,且陶先生對該合同上自己的簽名無異議,故确認陶先生月工資為3500元。

二審裁判,陶先生舉證的是經拼接粘貼的勞動合同,證明力較公司所舉證的完整勞動合同弱。

上海二中院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掌握證據“武器”才能避免“掉坑”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上海二中院法官指出,“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在章先生一案中,章先生為證明其每月工資為10000元,提供了銀行交易明細及錄音等證據。電器公司所提供的工資明細單等未經章先生簽字确認,且與章先生提供的銀行明細單内容不相符。

法官指出,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發放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本人提供工資清單,而電器公司并未發放,且存在支付款項未注明現象。因此,法院認定章先生每月工資為10000元。

“而在陶先生一案中,陶先生主張工資為6250元,但其對所述的公司勞動合同系僞造卻未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法官說。

法官解釋,工資報酬是普通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3500元與6250元相差近半,但陶先生在收到兩個月工資後始終未提異議。“綜上,法院認為,公司主張陶先生月工資标準為3500元的意見更接近客觀事實。”

“對于合同、工資這等大事,勞動者們在職場中,需要多一些證據意識。”法官說,“唯有掌握了有力的證據‘武器’,才能避免‘掉坑’。”(記者 錢培堅)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職場资讯推荐

热门職場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