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每月工資7000多元,退休後每月養老金僅僅3000多元,産生這個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三個:
首先,繳費年限不足。繳費年限短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說本身是女性工齡就短,也有的是單位沒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還有可能是當時本身就沒有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甚至還有可能是因為提前退休導緻工齡短。
我國真正實施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1991年開始的,各地實施的時間不一樣。在此之前有關的退休制度,根本不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問題,也不考慮個人的積累因素。那是一種有國家确定養老待遇的國家保險模式。
在國家保險模式下,個人無須繳費,退休待遇跟本人退休前的工資一定比例挂鈎,一般都是50%~70%以上,一些職工甚至能達到100%。
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後,繳費年限40年才能形成,70%~80%的養老替代率。
按照現在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如果我們始終按照100%基數繳費,40年退休基本養老金=40%的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基礎養老金+積累的個人賬戶養老金。
如果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記賬利率恰好等于社會平均工資的增長率,或者是說社會平均工資不變,100%基數繳費産生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是27.63%的社平工資。
實際上,由于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按照本人的應發工資來核定的,包含了社保、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這種人們到手的工資,實際上隻有繳費基數78%~85%左右。
在到手工資85%的情況下,繳費40年養老金替代率能達到80%,這樣就能夠足夠維持養老了。
第二,繳費基數不高。很多企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根本就沒有按照國家要求來繳納,大多數人都是按照當地的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的,特别是一些地方最低繳費基數甚至低于60%,像深圳市現在最低繳費基數是按照最低工資來确定的。
繳費基數低,産生的養老金待遇也會低。特别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積累,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進行的。
第三,沒有建立補充養老金機制。實際上從2003年開始,國家就建立了企業年金補充養老機制。2014年10月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也實施了職業年金補充養老保險機制。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也将大大提升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水平。
現在有的退休老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裡有五六十萬元,每月能提升兩三千元的養老金呢。年金的最高記入比例是個人4%、單位8%,相當于個人賬戶養老金的1.5倍。
這種情況下,原先繳費40年養老金替代率就能達到80%的情況,可以提前到30年甚至更短。
随着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們的養老逐漸将推動社會化變革,國家養老金、私人養老金制度将并行發展。如果不好好積累,養老金待遇真的會很低的。
歡迎關注點贊轉發,暖心人社與你一起分享社保知識。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