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
根據2021年6月30日《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的通知》(池政辦秘〔2021〕48号),自2021年7月1日起調整。
2021年池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公布如下:
一、貴池區、市開發區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均提高到663元/月。
二、東至縣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均提高到653元/月。
三、石台縣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均提高到638元/月。
四、青陽縣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均提高到678元/月。
五、九華山風景區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準均提高到69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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