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清代皇族女兒。在清朝時,格格有時候也被用于尊稱其他地位高貴的女性。後金時期,國君和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一般未嫁的婦女)稱為格格,沒有定制,清朝時,格格專指王公貴胄之女。
1660年始,格格分為五等,即親王之女、世子及郡王之女、多羅貝勒之女、固山貝子之女、鎮國公及輔國公之女。
親王女稱和碩格格,郡王女、貝勒女稱多羅格格,貝子女稱固山格格,鎮國公、輔國公女稱格格。
無正式封号的貴族之女稱格格,親王位在側福晉、庶福晉之下的低階妾有時也稱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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