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的釋義為:積累、光明、美麗、姣美,用作女孩取名意指容光煥發、端莊婉約、嬌俏可人之義,“可”引申義為形容詞是令人舒服的,适合的,動詞是欣賞,允許等,用作女孩取名意指善良、美麗、心想事成。
名字是人類為區分個體,給每個人特定的名稱符号,是通過語言文字信息區别人群個體差異的标志,由于有了姓名,人類才能正常有序地交往。
各個民族對确定人的姓名都有很多習慣,這種習慣受到曆史、社會、民族等很多文化因素的制約,每個人的姓名通常都有一定的含義。
古人不僅有“名”,而且有“字’,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命名,古時漢族男子二十歲時舉行冠禮并取“字”,女子十五歲舉行笄禮并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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