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将107廣播頻道看成票價。
本報訊(文/圖 記者 王紹亮 通訊員 傅秋萍)粗心的女乘客打的時,誤把車上的107廣播看成了計價器顯示107元。下車後想想不對,向市交通執法支隊求助,執法人員幫她追回了多付的車費。
這聽起來像個段子的事件,是真實發生的,昨天市交通執法支隊通報了詳細情況。事件發生在7月16日,當時吳女士乘坐一輛的士從東渡郵輪碼頭到集美萬達廣場。到達目的地後,她看了一眼車上的“計價器”,看到“107”這個數字,就掏了107元給司機,拿了車票就下車了。
下車後,吳女士覺得有些不對勁,短短20分鐘的路程怎麼車費這麼貴?她仔細看了看手上的車票,這才發現實際車費是41.7元。回想起來,原來是把車載收音機廣播電台的107頻道誤看成了計價器金額。她怪自己太粗心,也埋怨司機沒有及時提醒。
接到吳女士的求助後,交通執法人員一邊聯系出租車公司客服人員,與當班司機溝通了解情況,一邊調出這輛車的行車軌迹和計價器信息,核實當天行駛信息。經調查,這趟運輸行駛的軌迹正常,沒有惡意繞道情況,計價器顯示此趟車費是41.7元,并非107元。而據出租車公司反饋,當班司機承認實際收款107元,不過認為多付的費用是乘客給的小費,所以沒有詢問。
經協調,當班司機将多收的費用退還給了吳女士,吳女士也對司機的行為表示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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