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瞞行程不僅會耽誤自身的病情治療,還緻使不知情的接觸者成為無辜的受害者,給社會造成危害。瞞報、謊報疫情情節嚴重甚至還将面臨着刑事處罰。
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9月13日,伊春市伊美區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劉某某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伊春市伊美區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某為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故意隐瞞活動軌迹,導緻805人被隔離,家屬曹某某、黃某某等3人被診斷為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防疫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并故意隐瞞其活動軌迹和接觸史,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風險隐患,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應予依法懲處。
綜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伊春市伊美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轉自新晚報
來源: 國際旅遊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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