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師德師風建設方案?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長春市師德師風建設六項規定,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教育局的師德師風建設方案?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長春市師德師風建設六項規定。
一、體罰學生和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心傷害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
二、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财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并責令退還或上繳違規收入。
三、組織或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并責令退還或上繳違規收入。
四、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内外有償補課,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并責令退還或上繳違規收入,取消教師個人獲得的相關教育教學類榮譽稱号,直至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五、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并責令退還或上繳違規收入,取消教師個人獲得的相關教育教學類榮譽稱号,直至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六、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等處分,并責令退還或上繳違規收入,取消教師個人獲得的相關教育教學類榮譽稱号,直至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長春市教育局
2022年9月9日
來源:長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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