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9時,在沈陽市于洪區紅旗台疫情防控檢測點,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執勤民警在工作中,查獲4名故意隐瞞中高風險地區行程史的貨車車主、司機。今天,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車主偷換司機,讓問題司機步行下高速
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辦案民警介紹,3月25日,貨車司機張某甲(男,55歲)、張某乙(男,46歲)駕駛貨車從浙江省杭州市返沈途中,因二人有中高風險地區行程史且核酸檢測報告已過期,未能進入沈陽。
見無法駛入沈陽市,二人便聯系貨車車主汪某某(男,34歲)。汪某某得知情況後,指使張某甲、張某乙将貨車停靠在京沈高速公路附近的高花服務區,随後汪某某駕車将許某某(男,50歲)送至高花服務區替換張某甲和張某乙。替換完畢後,汪某某指示許某某駕駛貨車從紅旗台高速口站入沈。汪某某則駕車将張某甲、張某乙送至沈陽市于洪區沈西物流園附近的高速公路上,讓二人下車後步行前往沈西物流園。
露餡了,“李鬼”行程裡沒有長途駕駛記錄
汪某某駕車從沈陽西站駛離高速公路入沈時,因其核酸檢測報告過期被現場留觀檢測核酸。許某某則駕駛貨車從紅旗台站駛離了高速公路,到達紅旗台疫情防控檢測點時,自稱從浙江省杭州市返沈,企圖蒙混過關。但經防疫工作人員認真查驗其行程卡,發現其行程卡上隻顯示“沈陽市”單一行程,與自述行程史不符,防疫工作人員立即向執勤民警報告。
經執勤民警工作,被許某某替換的貨車司機張某甲、張某乙來到紅旗台疫情防控監測點,許某某、張某甲、張某乙對受車主汪某某指使、相互替換隐瞞中高風險行程史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涉事人員都被處罰
警方介紹,目前汪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許某某已被隔離,沈陽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以違法行為人汪某某、張某甲、張某乙、許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态下的決定、命令,對4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疫情期間
安全防控豈能當兒戲
行程卡帶星躲避防疫檢查
之後被确認為陽性感染者
浙江嘉興兩人被立案調查
據嘉善公安消息,
2022年3月23日23時許,
馬某葉從省外中高風險地區返善,
在明知自己行程卡帶星的情況下,
聯系馬某賓代為駕駛車輛
并躲避高速出口防疫檢查,
且未主動向社區報備、
未落實相應健康管理措施,
造成社會面傳播風險。
3月27日,
馬某葉确認為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
目前,
2人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已被嘉善縣公安局立案調查。
綜合沈陽晚報、指尖沈陽、沈報全媒體、嘉善公安
來源: 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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