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京都地方法院對一樁“母親殺子”案宣布判決結果: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
從結果不難猜出,此案必然有一個恨不起來的兇手,和一個難以想象的人間悲劇。可當拼湊起案件的全貌,那種凄涼悲苦絕望遠遠超出預計,令人感到窒息。
2020年7月16日,京都市左京區一處公寓内發生命案:52歲的母親勒死了17歲的兒子。
母親名叫尹常任,兒子叫金鐘光,全家是在日韓國人。兒子金鐘光有嚴重智力殘疾,17歲的年齡僅有兩三歲孩子的智商,遇害前在一所支援學校上高三。
兒子剛出生時,是一個很正常的寶寶。剛當上母親的尹常任因夫妻矛盾、對生活的不安,精神狀态出現問題,誘發了強迫症和抑郁症。
2005年,尹常任與丈夫離婚。獨自帶着未滿兩歲的兒子,和母親一起生活。因為申請上了低保,日子雖清貧,倒也過得去。
兒子金鐘光兩歲半左右,經常痙攣發作。後來嚴重到無法自主呼吸,趕緊送去醫院。
住院了,又遭遇醫生誤診,足足耽擱了5天才開始進行病毒性腦炎的治療。一切都晚了,孩子大腦已經造成70%損傷,自此變成嚴重智力障礙的兒童。
孩子在與人的語言溝通交流上有困難。肚子餓了,還是想上廁所,都不能很好地表達出來。洗澡也需要大人幫忙。
除了兒子的病,尹常任自己還有嚴重的強迫症,就是潔癖。一遍遍地吸塵、消毒,人摸過的地方必須一遍遍擦拭。
母子倆都有病,偏偏與他們同住的外婆也病了,被診斷出老年癡呆症。照顧老母親的任務自然落到她肩上。
一家三口人,每個人都有病,全得由尹常任來照顧。
▲實際居住的公寓
兒子金鐘光的智商雖然停留在兩三歲孩童的智商程度上,但他的身體卻是相對健康的。他越長越大,也越來越有力氣。
不懂表達需要的他,小時候在家摔摔打打東西,問題不大。而長大了的他,力道大得吓人。他會突然抱起媽媽尹常任,大力甩向桌子、水池這些硬物上,來表達他生氣了或興奮了。
2019年,媽媽尹常任的強迫症和抑郁症惡化。她在失眠、疲憊的狀态下,依然得每天照顧老年癡呆症的母親、嚴重智力殘障的兒子。她性格内向,不擅長也不知道該找誰傾訴,誰可以來幫幫她。一年裡,暴瘦10多公斤。
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是兒子金鐘光的今後。
兒子17歲了,在支援學校上高三。畢業後怎麼辦?找了好幾處殘疾人就業的地方,都因為兒子的狀态太嚴重,而被拒絕。
2020年7月16日,上午去參觀了最後一處有可能收下兒子的地方。去了才得知,人可以收,但那裡沒有接送車。沒有接送車,就得有能力自行前往。可她的兒子沒人在旁看着陪着,一個不留神就會突然沖上馬路。
晚上6點半,如往常一樣,她給兒子洗澡。才洗完,兒子突然發狂,扯爛衣服,從後面抱住她,再大力扔到地上。
抑郁症已經讓她這些日子陷入想死的情緒,一直在接受治療,努力掙紮着不可以死。可是此刻,尹常任徹底絕望了。
她在本子上寫下淩亂的幾句話:我已經累了。想到将來,沒有信心活下去。把他托付給誰好呢?找不到答案。帶他一起走。對不起,我是個沒用的媽媽,沒用的女兒,對不起。剩下的錢,請用在殘疾兒童身上吧。
她喂兒子服下安眠藥,他安靜地睡着了。
然後用刀去割兒子的手腕,沒成功。拿出皮帶勒住兒子的脖子,他沒有掙紮。兒子動也不動地死了。
她擦幹淨孩子的嘴角,給他換上一套幹淨衣服,像小時候那樣親親他的臉。
她在遺書上補充了一句話:我想死在孩子身旁。
然後,像剛才那樣,用刀割腕割脖子,沒死成。又用皮帶勒自己脖子,沒死成。跑去附近樓頂打算跳樓,也沒死成。
她覺得自己膽小害怕了,于是返回家中,像對兒子那樣,服下大量安眠藥,再去樓頂跳樓。可藥效起了作用,她意識朦胧地爬上樓頂時,被大廈管理員發現。
待到警察趕到,不僅救下了尹常任,也得知了她殺死兒子金鐘光的事。
▲案發公寓
一年後的審判席上,尹常任穿着黑色西裝,這是尊重法庭的标配。而她的兩眼放空,沒有生氣。
法庭上,她被問到關于兒子的事。她聲音顫抖着回答:他是我的全部,很愛很愛他。
審判過程中,熟人們紛紛為她求情。離婚後的15年裡,作為一個生活不能自理,嚴重智力殘疾孩子的母親,她把自己全身心地奉獻給兒子了。
可是,她不擅長與别人訴苦。當熟人朋友們問起來時,她總笑着回答不要緊。甚至對親哥哥,也沒吐露過心聲。哥哥在法庭上很後悔自己沒有積極主動地察覺到妹妹的辛苦。
法官認為被告人當時處于心神耗弱狀态,兒子又沒了出路,對未來絕望。存有很大的同情餘地,不能強烈責難她。
2021年12月13日,京都地方法院判決:尹常任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執行。
網民評論
●這位母親努力至今,太辛苦了。誕生一個有殘疾的孩子,無法計算有多麼憎恨命運。
希望不要再責怪自己。身處那種狀況下,弄成那樣也不奇怪。這位母親太可憐了。
●從前,有智力障礙的孩子活不長久。現在,随着醫學的發展,能夠活到成人了。這到底是好還是壞呢?周圍人淨說些漂亮話,最後照顧孩子的是家長。對我來說,沒法責怪這位母親。
還有,把殘疾孩子扔給母親,自己沒影了,這樣的父親太多了。當然,也有反過來的情況。
●兒子的塊頭比母親還大,又有力氣,照顧他就更加困難了。又沒法去工作。無論多愛兒子,也是有極限的。
照顧孩子、工作、家務,還要加上看護老人,我不敢咬定自己不會做出同樣的事。
●很清楚殺人是重罪,可這位母親已經努力了17年。
我們的孩子随着年齡漸長,也就慢慢懂事省心了。可她和她的孩子卻是要一輩子都得持續這樣的生活。
●誰也不能責難這位母親。從孩子出生開始,一直都是她在拼盡全力地照顧,為了孩子在活着。
又有一股憤怒湧上心頭。那個父親為自己的孩子出過什麼力?還是提供過經濟上的支持了?這位母親至今為止,承受了難以衡量的辛苦與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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