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孟子·離婁上》載:“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孟子曰:‘禮也。’”
授,給予;受,接受。“男女授受不親”,舊指男女不能互相親手遞受物品,是儒家禮教之一。但孟子并不拘泥于此,而是對其采取靈活的态度。
有個叫淳于髠的人問孟子:“既然是男女授受不親,那麼如果嫂子掉在水裡快淹死了,該怎麼辦?”孟子回答說,如果眼看嫂子要淹死了而不救,這真是豺狼了。男女授受不親,這是“禮”;嫂溺而援之以手,這是“權”,兩者都是需要的。
這就是說,孟子雖然也主張“男女授受不親”,可是也認為在特殊情況下可以變通。不過,自漢武帝和董仲舒聯袂“獨尊儒術”後,這句話就成了禁止男女自由交往的緊箍咒。“男女授受不親”逐漸演化成了談性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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