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湖南省益陽市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南縣監察委員會收到多位群衆舉報稱,他們購買的湖景新城商品房被開發商違規收取了2200元的燃氣開戶費。而實際上,湖南省已于2017年初就出台規定,開發商不得再向用戶單獨收取燃氣開戶費。那麼,湖景新城的開發商為何還會繼續收取這筆費用呢?
開發商違規收取燃氣開戶費286萬
湖景新城的開發商是南縣輝達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一期項目共6棟,已銷售完畢,二期5棟,現已封頂。從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開發商每銷售一套商品房,就向購房戶單獨收取燃氣開戶費用2200元,前後共向1301戶購房戶收取了共計286.22萬元的燃氣開戶費。
南縣輝達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财務人員 胡丹:我們也不知道這個是不能收的,我們不知道後來有一個文件就是說,要列入開發成本,因為之前都是不列入開發成本,可以外收的,然後我們再代繳。
然而早在2017年2月,即樓盤銷售之前,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台了《湖南省管道燃氣價格管理辦法》規定:新建商品住房管道燃氣庭院管網和室内管道安裝費計入開發建設成本,由商品房開發商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與燃氣經營企業進行結算,不再向用戶單獨收取。
益陽市南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 宋向華:根據我們的調查,至少在物價備案的過程中間,他們(開放商)那些經辦人員應該是知曉這個政策的,因為他們備案時已經把燃氣的相關費用備案到房價裡面去了。而且根據我們的了解,物價部門在備案過程中也跟他們宣傳過這個政策。
監管不到位緻開發商違規收費
規定不得再向用戶收取的費用,企業卻違規收費。那麼,相關的監管部門又是如何監管的呢?
紀檢監察組在調查中發現,在商品房銷售時,開發商曾向相關部門報送過一份《南縣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備案明碼标價書》。标價書顯示,平均售價為每平米4080元,這個價格已包含了商品房銷售具備的基礎設施,如天然氣管理預埋、電力一戶一表、有線電視線預埋等;而開發商代收、代繳項目并不含燃氣開戶費。
益陽市南縣紀委第五紀檢監察組主任 彭勃:代收代繳主要是包括契稅、維修基金、不動産登記費以及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但是這個費用裡面是沒有包含燃氣開戶費的。也就是說,根據相關政策,不允許開發商向用戶收取燃氣費用。
然而紀檢監察組通過仔細對比發現,雖然開發商對相關部門承諾不收燃氣費,但和業主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裡,卻規定商品房總價款不包括燃氣管道的入戶管網設施建設費,應由買受人承擔。
開發商違規收費,作為價格監管部門的南縣發展和改革局原價格檢查股,現已劃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卻在日常的監管中沒有及時發現問題。今年1月,南縣房地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門,曾聯合開展房地産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檢查開發商是否存在明碼标價、是否按照申報價格銷售、是否收取未予表明的費用等違規行為。然而,相關部門在這次檢查中并沒有對該樓盤的水、電、氣等費用收取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管。
益陽市南縣紀委第五紀檢監察組主任 彭勃:他們堂而皇之地向購房戶收取燃氣開戶費,主要基于兩個原因:第一對政策不了解,他們還是套用了以前那個合同模闆,這個合同的附加條款裡面是可以向用戶收取燃氣費的;第二價格的監督管理部門沒有正确履職,沒有及時對房地産開發商的價格進行價格檢查監督,沒有到位。
已退款1100戶 監管負責人被處理
問題查實後,南縣紀委監委會責令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進行處理。目前,南縣市場監管局已向湖景新城開發商下發了“責令退款通知書”,1100位購房戶已獲得退款,價格監管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也已被處理。
9月23日,南縣市場監管局向湖景新城開發商輝達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下發了《責令退款通知書》,責令該公司向購房戶退還違規收取的燃氣開戶費。記者在湖景新城物業處看到,這裡已經設立了燃氣退款處,購房戶憑身份證和購房合同就可退款。
業主 曹慧:我們拿房的時候,物業就說了這個燃氣費就不要了,就退給我們了。我們是農村的,沒有退休金,2200對我們來說是我們半年的生活費,算大也不大,算小也不小,也不是個小的數目。
湖景新城物業服務中心經理 童誠:2200一個的信封,就是每一個業主來了,就一個信封給他了。到現在已經退了1100戶了。基本上在南縣的人基本上退完了,在外面打工的還沒有回來的(沒退),現在我們準備春節回來的民工退錢。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1月的專項整治工作中,負責價格監管的相關人員因違反工作紀律,目前已被南縣紀委監委會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李林蔚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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