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琴
馬頭琴是中國蒙古族民間拉弦樂器。蒙古語稱“綽爾”。琴身木制,長約一米,有兩根弦。共鳴箱呈梯形。聲音圓潤,低回宛轉,音量較弱。相傳有一牧人懷念死去的小馬,取其腿骨為柱,頭骨為筒,尾毛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小馬的模樣雕刻了一個馬頭裝在琴柄的頂部,因以得名。
馬頭琴是中國少數民族--蒙古族拉弦樂器,因琴杆上端雕有馬頭而得名。馬頭琴的曆史悠久,從唐宋時期拉弦樂器奚琴發展演變而來。成吉思汗時(1155—1227)已流傳民間。據《馬可波羅遊記》載,12世紀鞑靼人(蒙古族前身)中流行一種二弦琴,可能是其前身。明清時期用于宮廷樂隊。
由于流傳地區的不同,它的名稱、造型、音色和演奏方法也各不相同。在内蒙古西部地區稱作“莫林胡兀爾”,而在内蒙古東部的呼倫貝爾盟、哲裡木盟、昭烏達盟則叫做“潮爾”。 還有“胡兀爾”、“胡琴”、“馬尾胡琴”、 “弓弦胡琴”等叫法。除内蒙古外,遼甯、吉林、黑龍江、甘肅、新疆等地的蒙古族也有流行。
馬頭琴
馬頭琴是蒙古民族的代表性樂器,不但在中國和世界樂器在家族中占有一席之地,而且也是民間藝人,牧民家中所喜歡的樂器,馬頭琴所演奏的樂曲,具有深沉粗犷,激昂的特點,體現了蒙古民族的生産、生活和草原風格。
2006年5月蒙古族馬頭琴音樂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
獨特造型
現在的造型
馬頭琴由共鳴箱、琴頭、琴杆、弦軸、琴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組成,共鳴箱呈正梯形,也有極個别的做成六方形或八方形,琴箱框闆多使用色木、榆木、花梨木、紅木或桑木等硬雜木制成,上下兩框闆的中央開有裝入琴杆的通孔,左右側闆上分别開有出音孔,琴箱正背兩面蒙以馬皮、牛皮或羊皮,皮面上彩繪民族圖案為飾,也有正面蒙皮、背面蒙以薄木闆的。琴頭、琴杆多用一整塊色木、花梨木、紅木或松木制作。琴頭呈方柱形,頂端向前彎曲,造型為雕刻精細的馬頭,既有奔馬的馬頭,也有立馬的馬頭,有的是在琴杆上端直接雕出,也有的是雕好以後粘上去的。弦槽後開,多有槽蓋,兩側橫置兩個弦軸(左右各一)。弦軸又稱把子,采用黃楊木或琴杆木料制作,軸杆為圓錐體,軸柄呈圓錐形、八方形、瓜棱形或扁耳形,圓錐形 軸柄外表刻有直條瓣紋,便于擰轉,有的軸頂為圓球形。琴杆為半圓形柱狀體,前平後圓,正面為按弦指闆,上端設有山口,下端裝入琴箱上下框闆的通孔中。皮面中央置木制橋形琴馬。張兩條馬尾弦,兩弦分别用40根(裡弦)和60根(外弦)左右長馬尾合成,兩端用細絲弦結住,上端纏于弦軸,下端系于琴底的尾柱上。琴弓用藤條或木料制作弓杆,兩端拴以馬尾為弓毛。
馬頭琴
傳統的造型
傳統的馬頭琴,多為馬頭琴手就地取材、自制自用,故用料和規格尺寸很不一緻。通常分為大、小兩種,分别适用于室外或室内演奏。大者,琴體全長100厘米~120厘米,琴箱長26厘米~30厘米、下寬22厘米~28厘米,宜室外演奏使用;小者,琴體全長70厘米左右,琴箱長20厘米、下寬 18厘米左右,宜室内演奏使用。馬頭琴是屬于指闆類型的拉弦樂器,不設千斤,從山口到琴馬的一段琴弦為有效弦長。它最突出的特點是,琴箱的面、背兩面都蒙皮膜,這和一般拉弦樂器隻正面(筒前口)蒙皮、背面(筒後口)設音窗或呈開口式是不同的。用馬尾弓摩擦馬尾弦,發出的聲音甘美、渾厚、悠揚、動聽,這在中外拉弦樂器中都是極為獨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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