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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看待學而優則仕的觀點

圖文 更新时间:2024-05-09 17:42:38

  “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是《論語》(19.13)中非常著名的一句話,尤其是後半句。這句話看似簡單,但是,真正理解起來非常困難。古代如此,現代更甚,導緻諸多誤解和曲解的出現。

  自漢朝以來,對這句話的字面意思的解釋就存在問題。關于這方面的文獻考據,這裡就不羅列的,隻是指出一點,目前最好的解釋來自清朝劉寶楠的《論語正義》:

  “古者大夫士,年七十緻事,則設教于其鄉,大夫為大師,士為少師,是仕而優則學也。學至大成而仕,是學而優則仕也”。

  “緻事”就是辭官。說是三代時期(古者),士大夫這些官員等過了70歲,就要辭官回鄉了,但他們并非是象現代的退休老人一樣,無所事事,而是去從事教育工作,這就是“仕而優則學”。這裡的“學”指的教人去學、教學,用現代話就是指教育行業。

  怎樣看待學而優則仕的觀點(終于把仕而優則學)(1)

  對于年輕人,重要任務之一就是學習,對于那些學有所成者、優秀者,就應該被舉薦做官,進入仕途,這是“學而優則仕”。

  也就是說,在“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中,兩個“學”的含義是不同的。前面一個“學”指的教學這個行業,後一個“學”才是指學習這種行為。

  同樣,前後兩個“仕”含義也是不一樣的。前面的“仕”是指為官、履行官員的責任這種行為,後邊的“仕”則是指做官這個行業。用現代的話,“仕”指的是政治業、公務員行業。

  對這句話之所以産生很多誤解,尤其是現代社會,關鍵在于,對“學”和“仕”僅僅狹隘地理解成“學習”和“做官”,而不是将其當成兩個行業,沒有在社會行業分工的角度去理解這句話。

  “仕”其實是從事“士”這個行業。“學”也是從事“學”這個行業。在三代時期,中國已經存在發達的行業分工,就是《管子》所指出的“士農工商”。在當時的四大行業中,“士”是排在首位。在古文中“士”與“士”通。

  “農工商”, 就是農業、工業、商業,這很好理解,顯然“士”也是相當于這三個行業一樣的行業,是“士業”。但是,對“士業”的内涵究竟是什麼,至少自漢朝以來,理解就是混亂的,這是對“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産生誤解的根源。理清了“士業”的内涵,這句話的意思自然也就明了了。

  怎樣看待學而優則仕的觀點(終于把仕而優則學)(2)

  “士”的内涵之所以難以理解,根源又在于“士”在中國曆史中太古老了,與中國文明一樣古老,在中國文明伊始就存在了,随着曆史階段的變化,“士”的形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按士的形态的不同,秦漢之前的中國曆史可分為三大階段。三皇五帝時期是第一階段,三代時期是第二階段,春秋戰國時期是第三階段。

  政府在中國的正式出現是從堯舜時期開始,這是五帝時代的末期,到大禹才基本定型,然後中國曆史進入了夏商周三代。堯舜之前的三皇五帝階段,是沒有政府的,但是有“士”。此時的士是純民間的,沒有進入政府的士,不存真正職業化的士,不存在做官的士,都是由農民農民所兼職,不存在“仕途”。

  此時的士,主要角色是民間的“評理”者,民間的“大人”。當人們之間發生糾紛時,尤其經濟合作上的契約分歧、糾紛時,去找“士”去評理。因此,也可以說,“士”是保障契約簽訂和執行的中介。

  但是,在“士”提供評理服務時,完全是自願的、義務的,是不收費的。同時,“士”也不擁有任何強制性權力,僅僅憑借道德威望和知識水平。

  《周易 系辭》說:“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這句話所描述的,正是堯舜之前三皇五帝時代的社會情形。這裡的“結繩”和“書契”指的都是契約,是契約的兩種原始形态。結繩是一對打着繩結的相同的繩子,書契則是刻着契齒文的相合的木片。“結繩而治”就是“契約而治”。“士”、“大人”則是契約中介,通過提供評理服務,幫助契約雙方消除分歧、沖突,達成共識,從而保障契約的簽訂和執行。從這個意義上說“結繩而治”,也是“士而治”,“大人而治”。

  從這個意義上說,“士”、“大人”就是中國,也是人類最早的知識分子,也是最早的政治家。這也意味着,在文明之初和早期,中國的知識分子和政治家就是一體的。

  怎樣看待學而優則仕的觀點(終于把仕而優則學)(3)

  堯舜之後,中國開始有了政府。就中國曆史而言,政府的出現可以表述為此前的純民間的士、大人的職業化。政府就是職業化的士群體、大人群體。這樣“士”就成為一個真正的行業。“士”開始專業地提供評理服務、道義服務,來保障整個社會的秩序。同時,社會也通過稅收的方式為“士”提供經濟交換和補償。

  由于在政府出現之前,士、大人在中國曆史中長期存在,也為社會提供道義服務,但并不收費,他們的收入來自自己所經營的産業,主要是農業。現在要專業化、職業化,要收費,士、大人們感到非常過意不去。于是他們立了一個規矩,就是“不與民争業”,後來也被說成“不與民争利”。

  “不與民争業”是說,一旦進入政府,拿國家的俸祿,就不允許在從事任何的産業經營,而專心、專職地從事“士業”、道義業。這樣整個社會的行業就被分成了兩個大類别。一個類别就是“道義業”,另一個則是利益業,或經濟業。

  在“士、農、工、商”中,“農、工、商”三者共同構成利益業、經濟業,唯有這三個行業中人們,才擁有經營産業的權力,而“士”這個行業則被剝奪了直接參與經營産業的權力,當然,他們被賦予了義項新的權力,就稅收權力。三代時期的所謂的“分封”、“封建”,所分封的正是稅收權。

  盡管三代時期已經有了政府,士、大人已經職業化、專業化,但是,他們的工作方式依然是在延續堯舜之前的做法,主要憑借士、大人自身的道德威望和知識水平,而并沒有太多以來政府的正式的強制性權力。這就是“以德服人(孟子)”、“ 為政以德(孔子)”。

  同時,在三代時期,教育尚且沒有從其他行業分離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業。因此,當時的行業分工模式是“士、農、工、商”是沒有“學”的。但這并不是說,當時沒有“學”的行為和活動,是有的,隻是沒有職業化、專業化。老師一般是由優秀的退休官員所所兼做,即“仕而優則學”。也就是說,當時的“學”是從屬于“士”的。

  “學”是在春秋之後才從“士”業中分離,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業。在這個過程中,作為先行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就是孔子。

  春秋之後,不僅“學”從“士”中獨立出來了,而且“士”業本身也發生了巨大變化。最主要的變化是,政府對暴力性的強制權力的依賴加強了。而“學”則成為政府的重要制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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