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是古代一種散文體裁,以叙事為主。可叙事、寫景、狀物、議論、描寫、抒發情懷抱負,闡述某些觀點。這種體裁出現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它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築,故又稱“雜記”。
“記”的文字含義是識記,在這種含義基礎上,“記”逐步獲得了它的文體意義,成為經史中一種專事記錄的文章體式。作為一種文體,“記”在六朝獲得文體生命,唐代進入文苑,宋代其内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穩固。明清時主體性色彩更加濃厚,逐漸成熟穩固。根據史志中以記名篇的書目數量和文學總集中記體文内容的變化和類目的增減,可以更客觀地了解“記”作為一種文體其内涵發生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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