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内容:做什麼(WHAT),工作目标、任務。計劃應規定出在一定時間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務和應達到要求。任務和要求應該具體明确,有的還要定出數量、質量和時間要求。
2、工作方法:怎麼做(HOW),采取措施、策略。要明确何時實現目标和完成任務,就必須制定出相應的措施和辦法,這是實現計劃的保證。措施和方法主要指達到既定目标需要采取什麼手段,動員哪些力量與資源,創造什麼條件,排除哪些困難等。總之,要根據客觀條件,統籌安排,将“怎麼做”寫得明确具體,切實可行。特别是針對工作總結中存在問題的分析,拟定解決問題的方法。
3、工作分工:誰來做(WHO),工作負責。這是指執行計劃的工作程序和時間安排。每項任務,在完成過程中都有階段性,而每個階段又有許多環節,它們之間常常是互相交錯的。因此,訂計劃必須胸有全局,妥善安排,哪些先幹,哪些後幹,應合理安排。而在實施當中,又有輕重緩急之分,哪是重點,哪是一般,也應該明确。在時間安排上,要有總的時限,又要有每個階段的時間要求,以及人力、物力的安排。這樣,使有關單位和人員知道在一定的時間内,一定的條件下,把工作做到什麼程度,以便争取主動,有條不紊地協調進行。
4、工作進度:什麼時間做(WHEN),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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