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會時代的朝廷内,宰相級的朝廷官員負責一些政事,有的受到老百姓的愛戴,但是有一些陰險毒辣的小人以權謀私,陷害忠良,讓整個民間都民不聊生,這些奸相遭到後代的人們唾棄,本期的民族文化就帶大家一起來看看中國古代十大奸相之秦桧。
秦桧
秦桧(1090-1155年),字會之,生于黃州,籍貫江甯(今江蘇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進士及第,中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
宋欽宗時,曆任左司谏、禦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書金帥反對立張邦昌,随徽、欽二帝被俘至金,為撻懶信用。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
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随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1138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曆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時年66歲,追贈申王,谥忠獻。開禧二年(1206年),宋甯宗追奪其王爵,改谥謬醜。嘉定元年(1208年),史彌遠執政後又恢複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屬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間,他極力貶斥抗金将士,阻止恢複;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長期以來秦桧一直被世人視為漢奸。他本來是一位知名的抗金義士,後來随同徽、欽二宗被擄到金國,建炎四年(1127年)逃返南宋。此後,輔佐宋高宗,官至宰相。另一方面在南宋朝廷内屬于主和派,反對國内主戰派的勢力。當中最為世人所知“十二金牌召嶽飛”的故事。
秦桧再次任相18年期間,獨攬朝政,排除異己,大興文字獄,極力貶斥主張抗金的官員,壓制抗金輿論,篡改官史。他還任用李椿年等推行經界法,丈量土地,重定兩稅等稅額,又密令各地暗增民稅十分之七八,使很多貧民下戶因橫征暴斂而家破人亡。相傳民間為解秦桧之恨,用面團做成他的形像丢入油鍋裡炸,稱之為油炸桧,後來演變成今日的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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