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草書時,發現同一部件其寫法并不通用,即不能簡單套用,比如過去有人說:“丘八為兵。”這話是不對的。因為“兵”字的上部不是“丘”,而是“斤”;其下也不是“八”而是雙“手”,即雙手舉斧為“兵”。所以草書“兵”的寫法有人總結說“丘八不是兵,丘乙才是兵”,可見這也是草書的法度。
1、兩點底
同樣是“八”作為字底,“兵”“共”“具”的寫法不同于通常寫法。
2、草頭
同樣是草頭,兩種寫法用在不同的字上。
1)先寫兩點,再寫橫,姑且稱為蘭頭草。如“暮”“筆”“尊”等。
感覺啟功寫的“暮”演變為“茂 日”了。
2)先寫橫,再寫兩豎,姑且稱為共頭草。如“慶”“鹿”“黃”等。
3、木字底
同樣是草頭,兩種寫法用在不同的字上。
1)先寫橫,再豎鈎,再一邊一點。如“架”“末”“樂”。
2)先寫豎鈎,再橫撇,再寫右點。如“菜”“果”“柔”。
4、口部
同樣的“口”部,有3種寫法。
1)一點,“觀”“堂”“器”。
2)兩點,“右”“同”“唐”。
3)“令”字底,“呂”“善”“營”。
5、“寒”中部
“寒”字的中間部分通常草為“七”形,但“塞”字的這一部件很少有套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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