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杭州亞運會”設為樓盤搜索引流關鍵詞,對外出租亞運會吉祥物玩偶服,開展“開幕式小旗手選拔”活動,舉辦“亞運杯”書畫攝影大賽……這些“紅線”不能碰!“4.26”世界知識産權日當天,杭州亞組委向公衆發布了十大知識産權保護典型案例,以案說法,以便公衆對杭州亞運會知識産權有更多了解,合法合規地“喜迎亞運”。
未經許可商業性使用亞運會标志的行為
依照《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公告(2020年17号)》,未經杭州亞組委許可,不得在商業性活動中使用杭州亞運會的名稱、會徽、口号、吉祥物等杭州亞運會标志,不得開展亞運主題的商業性活動。
案例一 某房地産公司将“杭州亞運會”設為搜索引擎關鍵詞
某房地産公司未經杭州亞組委授權,在明知該樓盤與杭州亞運會無任何關聯情況下,以“表明樓盤坐落位置”為由,擅自将“杭州亞運會”作為該樓盤在某知名搜索引擎的搜索關鍵詞,侵犯了杭州亞組委的特殊标志專有權,構成了不正當競争。
此前該公司曾于2020年4月因擅自使用亞運會吉祥物被杭州亞組委約談,并書面承諾今後杜絕此類情況發生,此次為第二次侵權,主觀惡意明顯。
庭審現場。圖片來源:杭州亞組委
杭州亞組委于7月16日向蕭山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訴訟,法院對該案進行了當庭宣判:判決該公司賠償杭州亞組委損失90萬元,相關廣告發布公司在60萬元範圍内負連帶責任。
案例二 某舞蹈用品商行擅自出租亞運會吉祥物玩偶服
某舞蹈用品商行未經許可,擅自對外出租亞運會吉祥物玩偶服。亞運會吉祥物琮琮、宸宸、蓮蓮是杭州亞運會的特殊标志,未經許可擅自制造、銷售杭州亞運會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業活動的行為,均屬杭州亞運會特殊标志侵權行為。
未經杭州亞組委授權、監制的吉祥物玩偶服,在一定程度上歪曲、醜化了亞運會吉祥物形象。圖片來源:杭州亞組委
據查該玩偶服未經杭州亞組委授權、監制,在一定程度上歪曲、醜化了亞運會吉祥物形象。除生産、出租、銷售此類玩偶服會構成特殊标志侵權外,未經亞組委許可,擅自使用此類玩偶服(尤其是将此類玩偶服用于商業宣傳的行為)也有法律風險。
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商行予以行政處罰,責令改正,沒收侵權服裝、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案例三 某無人機公司進行迎亞運倒計時無人機表演并開展商業宣傳
某無人機公司在參與某單位組織的亞運倒計時200天活動時,用無人機展示了杭州亞運會名稱、會徽、口号及該公司标志,并在其公司微信頻道發布了該無人機表演的視頻。盡管該活動是迎亞運公益活動,但該無人機公司在迎亞運主題的活動表演尾聲展示其公司的名稱及商标的行為屬于商業性宣傳。
經約談,該公司現已将相關視頻删除。
案例四 某童星培訓機構擅自開展“開幕式小旗手選拔”活動
某童星培訓機構未經許可使用亞運會會徽,擅自開展了“杭州2022年第19屆亞運會開幕式小旗手選拔”活動,稱亞組委将為選拔出的小旗手提供證書,選拔出的小旗手将參加亞運會開幕式。事實上,杭州亞組委和該機構無任何合作與聯系,也未向社會招募開幕式的未成年旗手。
該機構冒用杭州亞運會會徽及以杭州亞組委名義進行虛假宣傳,開展收費活動、提供培訓服務,侵害了亞運會标志的特殊标志專有權。該培訓機構嚴重欺騙了消費者及潛在消費者,且該活動面向未成年人,性質較為惡劣。
目前該案正由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中。
非商業性活動不當使用亞運會标志的行為
在非商業性活動中使用亞運會标志的主體應為非營利法人或者組織,如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基層群衆性自治組織法人等;非亞運會贊助企業的營利法人、營利性組織不得擅自使用亞運會标志,不得開展亞運主題活動,不得以承辦單位、指導單位、贊助單位等名義參加亞運主題活動。
杭州亞運會标志,即使在非商業性活動中,也必須依法合規使用。圖片來源:杭州亞組委
在非商業性活動中使用杭州亞運會标志,應當遵守《2022年第19屆亞運會組委會公告(2020年17号)》,遵守杭州亞運會标志使用的技術性規範和下列規定,依法合規使用杭州亞運會标志,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不得涉及基金、衆籌等資金募集行為;
2.不得在活動名稱、現場布置以及相關宣傳材料中出現非亞運會贊助企業的商業名稱、品牌、标識、吉祥物等;
3.不得以活動獎品、贈品、宣傳品、推廣品名義發放、展示非亞運會贊助企業的杭州亞運會特許商品、推廣品以外的商品、服務;
4.不得實施引人誤認為非亞運會贊助企業與杭州亞運會之間有特定聯系的混淆行為;
5.不得有其他侵害杭州亞運會标志專有權的行為。
案例一 某書畫院舉辦“亞運杯”書畫攝影大賽
某書畫院未經許可,擅自舉辦了“亞運杯”書畫攝影大賽,并在比賽宣傳及證書封面上使用了亞運會會徽。該大賽雖然沒有收取參賽費用,但獎品為某品牌酒類,獲獎證書還可作代金券或折扣券用以購買該品牌酒類商品及另一品牌茶葉。該行為并未經杭州亞組委許可,其将亞運會會徽用于活動宣傳及證書封面的行為侵害了杭州亞組委的特殊标志專有權。
經授權可使用亞運會标志的非商業性活動,不得以活動獎品或活動用品等名義發放、展示非亞運會贊助企業的商品、服務。該賽事表面上是非商業性文化活動,但實質上是借非商業性活動之機推銷特定品牌的酒類、茶葉,該書畫院的行為構成了隐性營銷。
杭州市上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活動依法進行了查處,責令改正,并處罰款。
案例二 某慈善機構發起“愛在亞運”募捐項目
某慈善機構以迎接亞運、奉獻愛心為名,發起了“益起圓夢”的愛心募捐活動。
該項目雖是非商業性質的慈善活動,但涉及了資金募集,且活動未經杭州亞組委許可,不符合杭州亞運會标志的非商業性使用規範。
亞組委經與該機構聯系約談,後該慈善機構更正了活動名稱,并向捐贈方說明了情況。
案例三 某社會組織擅自組織策劃亞運禮品征集活動
某社會組織策劃發起“公益活動”,拟聚集長三角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在亞運期間開展非遺宣傳和展示活動,制作系列文創禮品,塑造優質IP,将在亞運村進行集中展示、銷售。
該活動以展示非遺文化為由,在活動公告中未經許可使用亞運會知識産權進行商品征集、銷售,且稱将在亞運村展示、銷售禮品,極易使人誤認為該活動為杭州亞運會官方活動,侵害了亞運會會徽的特殊标志專有權。
杭州亞組委發現該情況後,聯系了該組織的主管單位并對其進行約談,該組織立即停止了相關活動,向亞組委表達了歉意。
案例四 某行業協會以“迎亞運”為主題舉辦行業産品創新大賽
某行業協會舉辦了“迎亞運 創新品”創新創意大賽,該活動的競賽類别包括已經投放市場的産品和即将投放市場的新品,活動拟向獲獎者頒發獎牌、證書和獎金,并在協會網站及微信公衆号上予以宣傳推廣。
該活動的協辦單位包括多家該行業的知名企業,且該活動以迎亞運為主題,通過評選的活動方式,為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提供宣傳推廣,極易使社會公衆認為相關産品受杭州亞組委認可,構成不正當競争。
杭州亞組委及時聯系了主辦方,後主辦方删除了活動主題中的與“迎亞運”有關的内容。
不當“合理使用”亞運會标志的行為
符合法律規定的合理使用及亞組委明确不需要許可的使用情形,雖無需申請,但在使用亞運會标志時仍應指明相關标志的名稱、來源,不得損害亞組委的合法權益。
案例一 某房地産公司在其軟性廣告中使用亞運會标志
某房地産公司在其微信公衆号上發布文章,開頭以G20峰會、杭州亞運會為例,展示杭州近年來的高速發展,并使用了杭州亞運會會徽作為插圖。該文實際上是以杭州發展為引語,介紹相關房産項目區位優勢、地段、戶型等的商業廣告,其使用亞運會會徽的行為并未得到杭州亞組委的許可,也不屬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合理引用。
該文章在商業廣告中使用亞運會會徽的行為違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條例》規定,構成了擅自使用亞運會特殊标志的違法行為。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對該房地産企業和公衆号代運營公司分别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案例二 某社區将亞運會會徽用于垃圾處理站卷簾門
某社區為營造亞運氛圍,将亞運會會徽噴塗在了社區垃圾分類站的卷簾門上。該使用不符合亞運會會徽的使用規範。
亞組委與該社區聯系後,社區及時糾正了不規範使用的行為。
随着亞運臨近,各地、各單位陸續開展了各種形式的“迎亞運”活動,亞運會會徽、吉祥物、口号也頻頻出現于城市的各個角落。使用亞運會會徽進行宣傳時,需要注意亞運會标志的使用規範,除應還原标志圖形、色彩、拼寫外,還須注意标志的使用場合。
據悉,2015年9月16日杭州成功獲得亞運會主辦權以來,杭州亞組委一直高度重視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依法審慎審查相關活動宣傳,對隐性營銷做到事先防範、事中查處、事後維權處置全過程管理。自亞運籌辦以來,杭州亞組委共對171起涉嫌侵犯亞運知識産權的行為開展調查處置工作,對情節較惡劣的行為通過行政手段或司法途徑開展重點維權,已妥善處置102起亞運會知識産權侵權及隐性營銷案件。
杭州亞組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22年杭州亞運會賽事籌辦進入關鍵階段,就賽事知識産權保護工作來說,除持續聚焦互聯網電商侵權、隐性營銷等侵權案件多發領域外,還将關注、指導亞運會标志的非商業性使用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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