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申城各行各業正逐步複工複産,健身愛好者們尤為關心辦了卡的健身會所何時能開門。申城市民張先生日前倒是接到了健身會所打來的電話,可惜電話裡并不是告訴他開門的好消息,而是讓他準備好,要補交會費了。
“門都沒開,怎麼還要補錢了?”張先生表示不解。一問才得知,原來自己辦卡的這家健身會所要升級了。升級完後,張先生的老卡就不能在店内消費了,必須将卡也要升級一下,而升級是要付費的。
門店“升級”消費者就得加錢?消費者們得當心這是健身房經營中的“新套路”。
不補差價就不讓用
張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他花了9000多元,在寶山區的一家連鎖健身會所的“香逸灣店”辦理了一張5年期的會員卡,會員有效期到2023年。辦卡後,一直正常使用至今。疫情開始後,健身房随之關門,何時開門仍未确定。耐心等待開門之際,3月9日,他接到了這家會所打來的電話。對方自稱是工号“2366”的客服,來電是為了通知張先生,香逸灣店等級要提升了,升級結束後此前辦理的會員卡将無法在香逸灣店使用,除非補差價将會員卡也相應提升等級。再一問得知,新舊會員卡之間差價達40%。
香逸灣店升級了嗎?張先生回憶稱,至少在關門前該店并未進行封閉裝修,疫情期間裝修的可能性更小,不知道“升級”一說從何而來。不僅如此,張先生認為,他和香逸灣店的會員合同尚在有效期内,且當初并未在合同中約定增加設施、增加經營面積等情況下的漲價事宜,如今突然要求補款毫無依據。因而,接到電話後,張先生随即緻電“12345”進行投訴,要求制止健身會所的侵權行為。
在某點評網上,該健身會所香逸灣店的下方評價中,亦有其他消費者稱接到了補款通知。但奇怪的是,日前,寶山區文旅局執法大隊回複張先生,稱據了解香逸灣店并無升級事宜,也沒有不補差價就不能繼續消費的規定。3月13日上午,記者嘗試撥打該會所的官方400電話、緻電張先生的座機“55968209”等多個電話進行進一步核實了解,均無人接聽,隻能暫時作罷。
實則變相要求續費
健身房升級消費者補錢的“套路”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相比剛剛接到電話的張先生,馬女士手裡這張有效期到2042年的健身卡或許更能回答這個問題。
△馬女士的會籍将持續到2042年,圈中的16年11個月的會籍為最近剛剛消費延長。
馬女士是上海另一家健身品牌“威爾仕”的會員,購買會籍和平時消費均在威爾仕虹口龍之夢店。馬女士告訴記者,這是威爾仕門店中較老的一家店,她從2015年起就一直是這家店的“鑽石卡”會員,中途會籍延長過一次,到2025年到期。去年,該店進行過簡單的翻新,并更新了一些設備。今年1月8日,該店的一名葉姓負責人找到她,通知她威爾仕虹口龍之夢店已升級為“W”級,升級後隻有“宇宙卡”會員可以入店消費。馬女士必須補足3萬餘元的差價将卡升級,否則以後隻能去其他普通店消費了。
正當馬女士覺得難以接受之際,葉姓負責人又提供一個選擇,即馬女士可以消費與差價同等金額的會期,将卡再次延期16年11個月,延期後就可以升級為“宇宙卡”。并且,葉某還承諾,馬女士延長會籍滿一年後可以幫她操作退卡或轉卡,将錢退還,等于是“免費升級”了。馬女士答應“免費升級”操作,葉某要求她先刷卡,才能打印合同。随後,馬女士刷卡消費35087元,并在兩份會籍延長合同上相繼簽字,一份延期11年11個月,另一份延期5年。
△馬女士提供的其中一份延期合同。
△馬女士提供的刷卡記錄。
馬女士稱,簽字時對方不斷催促,她并未仔細逐條閱讀條款,隻草草确認了會籍長短。簽完後細看發覺不對,合同中明明寫有“解約要支付30%違約金”“會籍卡轉讓也需要支付15%”,而葉某的一年退卡承諾隻字未提。她當即找到葉某交涉,對方随即又手寫了一份承諾書,承諾馬女士12個月後可退卡或轉讓。
△合同中明明寫有“解約要支付30%違約金”。
做業績的“新話術”
事後,馬女士看着手中還有20多年有效期的會員卡有些後悔,“20多年太長了,會有多少變數誰說得清”。對葉某手寫的承諾書将來能否兌現,她更是心裡沒底。仔細回想,她認為自己是被葉某“套路”了,或許當初堅持一下根本不用升級或續費。此後,她多次要求葉某為她辦理退卡,但春節之後連着疫情,這個事始終沒有下文。3月13日,記者也緻電威爾仕虹口龍之夢店負責人葉某,對方在電話中讓記者轉告馬女士請她放心,稱簽下的承諾書一定會兌現。
△葉某手寫的承諾書。
記者随後向多家健身會所的工作人員了解,所謂的升級補款就是一種健身會所銷售人員做業績的“話術”,即銷售人員找個由頭忽悠消費者續費,從而賺取提成。事實上,即便門店翻新升級、服務升級,除非雙方當初在合同中作了具體約定,否則不影響正在有效期内會員的正常消費,漲價也隻能針對合同到期的續約客戶或新客戶。而消費者一旦被套路交錢簽下續費合同,錢款入賬提成拿掉,再想取消談何容易。而由于門店升級等說法均隻停留在口頭上,消費者投訴也缺少證據,難上加難。至于個人寫下的承諾書,在流動性高的健身行業,能有多大約束力呢?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崔志華提醒消費者,一旦健身會所與消費者的合同生效,消費者就可以在有效期内于健身房進行消費,健身房無權提出補費要求,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建議消費者對健身會所提出的類似要求保持警覺,必要時應予以錄音、錄像保留證據,并向工商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欄目主編:毛錦偉 文字編輯:毛錦偉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朱瓅
來源:毛錦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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