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電動自行車以其輕便、快捷的優勢
深受人們喜愛
然而
未成年人騎行摩托車、電動車
則存在極大交通安全隐患
希望各位家長加強監管,莫要等到出了意外才追悔莫及
未成年人騎車結伴上高速
小磨交警緊急攔截除隐患
5月21日15時30分,小磨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隊接到報警稱:有4名小男孩騎着電動車在小磨高速公路上行駛,十分危險,急需交警勸離。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出警,聯合勐臘縣路政中隊及時對這4名男孩實施了攔截并迅速帶離了高速。經詢問得知:4名男孩均未滿14歲,當日15時左右趁收費站工作人員不注意騎車上高速,目的是騎電動車出來遊玩。由于駕車男孩無法提供父母和家庭聯系電話,民警通過多方渠道核實身份與其父母取得聯系,并将4名男孩送回勐臘農場三分場六隊家中。民警現場對孩子的父母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告誡他們平時一定要看好小孩,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避免發生交通安全意外。
景洪交警嚴查未成年人“飙車黨”
近期,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勐龍中隊,針對轄區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飙車、炸街的交通違法現象,積極與轄區移民局勐龍邊境派出所采取聯動勤務機制,形成強有力的路面緝查防控網,對轄區未成年人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并将查獲的未成年學生交通違法行為,通報到家長、學校、村委,希望通過“警、政、校、家”的四方聯合管理,對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始終保持高壓态勢,形成齊抓共管、共同監管的良好格局,做到“發現一個、處理一起、震懾一片”。
未成年學生違規騎車的危害有哪些呢?
一是未成年人違法駕車存在嚴重隐患,危及出行安全。由于未成年人交通法規意識淡薄,未經過系統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未形成文明駕駛、禮貌行車習慣;加之青少年獵奇、愛刺激的心理,很多未成年人在駕駛自行車、電動車及摩托車過程中我行我素、無視其他行駛的車輛,唯我獨尊在道路上極速行駛,嚴重擾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潛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二是對于未成年人騎車,我國法律是明令禁止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扣留機動車,處200至2000元罰款并可處15天以下拘留。《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對于未成年人駕車,執法部門将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強教育,并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三是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意思說,未成年人駕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都要由其家長自己“買單”。
交警提示:
讓未成年人開車上路,不僅是對孩子生命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公共交通安全的漠視。保護未成年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的責任,更是監護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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