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是出于自願的,是不構成敲詐的。但是如果因為受到脅迫或暴力威脅要求給付錢财,無論是否交付都構成敲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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