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有動詞和名詞兩種解釋,分别是:
作動詞的意思有:
1、深切懷念;
2、思念不忘;
3、用事物或行動對人或事表示懷念;
作名詞的意思有:
1、令人回憶的東西;
2、用以表示紀念的事物;
3、用來表示紀念的物品;
4、紀念活動;
5、清代官吏朝珠旁之小串裝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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