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的,駕駛證在特殊的情況下可以作為身份的一種識别方式,但是取票的時候還是必須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在售票窗口,或者自助售票機上進行取票。
2、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3、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随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于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4、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文件”。(摘自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關于勸告汽車司機批準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5、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後,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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