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業困難人員怎麼認定?本報訊 (記者張玺 通訊員程志會)記者近日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新修訂的《天津市特困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圍繞适當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的目标要求,降低了特困人員認定門檻,為特困人員撐起“保護傘”,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天津就業困難人員怎麼認定?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本報訊 (記者張玺 通訊員程志會)記者近日從天津市民政局獲悉,新修訂的《天津市特困人員認定管理辦法》圍繞适當放寬特困人員認定條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的目标要求,降低了特困人員認定門檻,為特困人員撐起“保護傘”。
據悉,《辦法》重點對認定特困人員所涉及的“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 “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等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完善。修訂後的《辦法》在原有認定“一、二級智力、精神和肢體殘疾人”為“無勞動能力”的基礎上,增加了“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對“無勞動能力”的認定條件進行了适當放寬。
同時,《辦法》完善了“無生活來源”的認定條件。原特困人員“無生活來源”的具體條件是其收入應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财産符合特困人員财産狀況規定。修訂後的《辦法》明确具體收入範圍參照《天津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定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為切實解決“以老養殘”“一戶多殘”等問題,《辦法》放寬了“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認定條件。在原認定範圍的基礎上,明确規定收入低于天津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财産符合當地低收入家庭财産狀況規定的70周歲以上老年人、重度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且财産符合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财産狀況的,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
此外,《辦法》還放寬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覆蓋的未成年人範圍,明确特困人員中的未成年人,可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至18周歲;同時規定,年滿18周歲仍在接受義務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可繼續享有救助供養待遇。
天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除了“降門檻”,《辦法》還提高了審核确認效率,調查核實和審核确認時限均由20個工作日壓縮到15個工作日。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将審核确認權限下放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簡化優化認定程序,縮短辦理時限,确保困難群衆能夠及時、便捷地獲得救助。
來源: 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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