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靈魂伴侶”,是需要尋找和自己在“内向或外向、直覺或感覺、情緒穩定性、是否有規劃性”這幾項因素上适配的人。
舉個例子,内傾的小夥伴們,性格偏内向,傾向于聊内在世界,聊内心的感受。如果能夠和伴侶思想水平相近,便很容易有對方懂我想的是什麼的感受,也就是“靈魂伴侶”的錯覺。
外傾的小夥伴們,傾向于聊外在能夠感知到的世界,比如曾經的冒險刺激事件、未來的旅遊計劃等等。如果有一個人,同樣喜歡和你探索外界世界,或者同樣喜歡和你聊一些外在世界的話題,那你們也很容易産生對方是我“靈魂伴侶”的判斷。
有個前提條件是,兩個人的思想水平要差不多,若是一高一低,則高的隻能去适配低的,導緻低的小夥伴很享受,但另外一方卻沒什麼感覺。
這個話題延申下去就有點長了,選擇了正确的人,确實對關系産生巨大的影響,但選擇的标準因人而異,硬說的話篇幅也太長,就不繼續做細節讨論了,後面有機會再更新。
接下來聊聊,伴侶關系中,我們可以主觀改變/成長的,最為重要且本質的一個點,這個點決定了關系的建立、優質程度、長久度,乃至幸福度。
當然接下來要說的這個點,可能從沒人和你說過,畢竟世界上大部分人,其實就活在這個問題中,無法自拔。
介紹問題之前,先講一個我和女朋友的故事
有一天,父母來我們這兒玩,作為第一次見面禮,給了女朋友幾千元的紅包。
但是她又把錢送回給了我,說這筆錢不是送給她的,而是我的父母,送給我的女朋友的。
又什麼區别?我的女朋友隻是一個角色,女朋友可以是很多人。父母送的錢,也隻是送給這個“角色”而已,在他們有更多的交流,産生更多的鍊接之前,實際跟她沒有太大的關聯。
所以在這裡問一個問題:你和伴侶之間的關系,是真實的心與心鍊接的關系嗎?又或者你們之間的關系,僅僅是彼此為對方創造出的形象間的關系嗎?
兩個角色之間是不存在着愛得。不僅僅是角色,還有“形象”也是如此,你對我懷有某種形象,對我有某些看法,我怎麼會愛你而你又怎麼可能愛我呢?
我們一直生活在頭腦
我們一直生活在頭腦創造出來的形象之中。這些形象不停地在我們的腦海裡進進出出。你腦中有自己創造的形象。我們自幼就被告知必須要做到像某人一樣好,要這樣,不能那樣,于是通過這些對比和建議,我們逐漸積累,完成創造形象的過程。在我們與他人的關系中,不論是私人關系或其他關系,都有形象的存在。
而隻要形象存在,你就會永遠依賴于那些曾經被傷害過或挫敗過的記憶。這種形象阻礙了人與人之間建立真正的關系。而這份依賴,就是人們分手的大概率因素。之前說過了,這裡不贅述,細節可見這篇文章。
所以,隻有“擺脫形象”才有成為靈魂伴侶的可能性。
兩個形象之間并不存在愛。如果我曾經傷害過你,強迫過你,如果我曾經雄心勃勃,又足夠聰明,于是在某些方面超過了你,你怎麼會愛我?如果你對我的地位、工作構成威脅,我怎麼可能愛你?如果你我屬于不同的國家,歸屬不同的派别,比如最近的疫情造成的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的沖突,我們之間怎麼會有愛?因為,除非我們徹底改變”關系“觀,否則就不會得到真正的平靜安甯。
所以,想要建立真正的關系,必須要消除形象的存在。
你明白颠覆形象是什麼意思嗎?颠覆形象就意味着打破自己對自己所産生的形象——比如說你是中國人,而我是美國人,或英國人,在中國有疫情的時候,嘲笑過。而現在”我們“又陷入了疫情中。在這種關系中,我們怎麼會有愛?
你必須打破創造這種形象的機制,否則你,你可能剛剛消除了一個形象,這種機制又創造出另一個形象。所以,一個人不但要意識到形象的存在,還要明白創造這些形象的機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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