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執行機制?為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法治思想,鞏固和深化“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全面提高執行工作水平,推動執行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常态化發展,有力有效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在省法院的指導下,貴陽中院于2020年年底探索開展執行案件事務集約、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緊緊圍繞“執行為民、服務大局、讓黨放心”的目标,按照“法官主導、人員分類、事務集約、權責明晰”要求,構建“1 1 8”工作機制一年多來,貴陽中院以五項創新舉措,實現執行工作五個方面的優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形成獨具特色的“貴陽模式”同時,執行案件事務集約、繁簡分流機制改革亦成為貴陽中院落實新國發2号文件的縮影、優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服務保障“強省會”行動的生動實踐,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太原中院執行機制?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為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法治思想,鞏固和深化“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全面提高執行工作水平,推動執行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常态化發展,有力有效維護人民群衆合法權益。在省法院的指導下,貴陽中院于2020年年底探索開展執行案件事務集約、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緊緊圍繞“執行為民、服務大局、讓黨放心”的目标,按照“法官主導、人員分類、事務集約、權責明晰”要求,構建“1 1 8”工作機制。一年多來,貴陽中院以五項創新舉措,實現執行工作五個方面的優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并形成獨具特色的“貴陽模式”。同時,執行案件事務集約、繁簡分流機制改革亦成為貴陽中院落實新國發2号文件的縮影、優化法治化一流營商環境的重要抓手、服務保障“強省會”行動的生動實踐。
改革緊扣法官主導、繁簡分流、事務集約、财産處置、制約監督五個關鍵點,以“簡案快執、普案精執”為目标,構建“1 1 8”工作機制。“1”即“一個核心”,就是“3 1”核心,“3 1”核心是改革的引領。第二個“1”即“一個重心”,就是财産處置,這是改革的關鍵。“8”即“八個中心”,就是為推進改革運行所組建的執行立案服務中心、事務集約中心、快執中心、普執中心、外勤事務中心、執行保全中心、财産處置中心、綜合案管中心。“八個中心”是改革運行的抓手。
執行事務集約、繁簡分流機制改革的具體做法可總結為以“五項創新”促進“五個優化”:
(一)服務創新,促進立案工作便捷化
成立執行立案服務中心,集約開展執行立案訴訟服務工作:一是前置服務觸角。制定專門的流程圖,安排專人到立案庭協助收取當事人提交材料并開展初次接待工作,推動執行立案更加規範、更加便民。二是前置分流程序。将案件材料作四類劃分,并分門别類進行流轉,實現執行案件的第一次分流。三是前置事務集約。專人負責對材料進行統一登記流轉和跟蹤辦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辦理,有效避免拖延執行、慢執行等問題。
(二)分案創新,促進案件辦理高效化
改革前,由于未對案件進行分類,執行案件整體推進緩慢、執行質效欠佳。成立事務集約中心就執行案件進行第二次分流,将執行實施類案件分為簡易案件和普通案件,分别交由快執中心和普執中心進行辦理。
通過将執行案件“快慢車道、分而治之”,實現了簡案快執、普案精執。2021年,貴陽中院新收首次執行案件4130件,其中快執中心收案3141件,結案3113件,結案數占總結案數的79.49%,結案平均用時30.26天/件。普執中心收案989件,結案803件,結案數占總結案數的20.51%,結案平均用時101.54天/件。
(三)處置創新,促進财産變現規範化
财産處置工作,是執行實施案件辦理的重心,也是難點和重點,更是執行案件辦理過程風險問題的高發點。為此,設立财産處置中心,實行“财産剝離、統一管理、集中推進”:一簡化處置流程,有效節約司法資源,縮短辦案周期。二高效推進财産處置。财産處置前,向當事人發送《司法處置告知書》《網絡司法拍賣、變賣告知書》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相關事宜及權利義務,減輕當事人的訴累,提高财産處置效率。三防範違規行為産生。集約财産處置後,執行法官負責财産處置主導決策并制作相關法律文書,财産處置中心負責推進處置流程,雙方各負其責、互相制約、互相配合,有效避免權力過于集中,減少違規行為發生。
(四)管理創新,促進事務集約科學化
改革前,在“一人包案到底”的傳統執行模式下,極易出現監管盲區,極易産生執法随意性和廉政風險。改革後,對事務性工作進行集約,最大限度減輕執行法官事務性工作負擔,實現事務工作的科學化管理。
一是集約“查人找物”。事務集約中心負責執行啟動前期多渠道發起查找,外勤事務中心負責在執行過程中按照承辦人指令,對涉案财産和被執行人進行集中的、區域性的、具體的線下查找。
二是集約監管已結案件。對已查控财産不能處置而終本和終結執行的案件,采取“結案前告知結案後監管”的模式規範管理查控财産,确保案件雖結,但案件中已查控的财産不會“失控”,真正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因司法行為過失受到損害。
三是集約外勤事務。将線下調查取證、财産控制等工作交由外勤事務中心統籌集約辦理。外勤事務中心對各辦案團隊材料統一受理、逐一登記,并按照地域、事項進行劃分,分别由下設的四個外勤小組統籌處理。
(五)監管創新,促進制約監督實質化
将審判流程公開、透明、可視,各部門各環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互相配合、互相監督、協同運行。同時,先後制定和修改31項制度規範,形成全流程監管機制,實現制約監督實質化。
通過建立完善機制,并嚴格制度執行,推動實現:一是流程可視化。全流程對法官收結案等實行周通報制度,确保每個流程節點都在法律規定的時間範圍内辦結。二是管理科學化。對終本案件的恢複執行确定專人審查、重新統一分案,實行“雙循環制”,防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避免案件随意恢複又随意終本惡性循環。三是監督常态化。制定局長、庭長及法官等各類人員權責清單,對簡案和普案的執行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同時,定期對疑難複雜案件、權責不清的事項進行統籌研究。四是防範有序化。以法官為主體,建立案管中心、合議庭等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的監督體系,特别是對長期、超期未結案件的産生等建立四級監督機制,有效防範拖延執行、違規執行。
三、改革成效
改革實施以來,在案件大幅增漲、人員數量未增加的情況下,實現了“兩升兩降”。
“兩升”:新機制的運行,推動辦案程序更加簡化、流轉更加迅速、執行更加高效。一是辦案效率提升。2021年,貴陽中院首次執行案件結案平均用時69.6天/件,同比減少75.06天/件;執行完畢案件結案平均用時50.56天/件,同比減少37.53天/件。二是執行質量提升。2021年,貴陽中院執行到位金額171.18億元(占全省法院26.45%),實際執行到位率44.65%,同比上升14.88%,超過全省法院均值11.64個百分點,超過全國均值23.84個百分點,在全省中級人民法院中排名第一。執行工作綜合考核指标排名從全省98家法院挂末上升至27位。
“兩降”:一是涉執信訪下降。2021年受理上級法院交辦案件同比下降32%。二是執行異議案件下降。2022年1月至3月,貴陽中院新收異議案件同比降低41.81%。
貴陽中院執行隊伍得到鍛煉,能力和水平明顯加強,2021年以來,貴陽中院執行局先後獲得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瑕疵案件專項治理活動先進集體等榮譽稱号,獲得集體榮譽10個、個人榮譽44名。通過執行案件事務集約及繁簡分流機制改革試點,進一步打通“公平正義最後一公裡”,讓人民群衆獲得感、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申請執行人劉大利表示:市中院一站式集約辦案高效快捷,我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以及人民法官為人民的司法宗旨,更加感受到了黨和國家為我們營造優質的司法營商環境所做出的努力。
汪曉迅律師表示:執行局改革之後成立“八個中心”,各中心通過各司其職、依責流轉,案件流程事務集約處理,采取的一次提交、完結案件的辦案流程,極大減輕當事人、律師訴累,我覺得這樣的改革舉措回應了群衆需求。
用汗水澆灌收獲,以實幹笃定前行。下一步,貴陽中院将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法治思想,不忘初心,砥砺奮進,攻堅克難,持續鞏固拓展解決執行難成果,縱深推進執行案件事務集約及繁簡分流機制改革,讓人民群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為平安貴州、法治貴州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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