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目前允許使用的植物生長調節劑有30多種,不止七大類,主要用于水果、蔬菜、棉花、小麥、水稻、大豆等作物。按其作用可分為四類:
2、植物生長促進劑指可以促進細胞分裂、分化和伸長,或促進植物營養器官生長和生殖器官發育的生長調節劑。主要包括生長素類(如吲哚乙酸)、赤黴素類(如GA3)、細胞分裂素類(如氯吡脲)、油菜素内酯類(如芸薹素内酯)等。
3、植物生長延緩劑指對植物莖的亞頂端分生細胞或初生分生細胞的細胞分裂有抑制作用的生長調節劑,能抑制節間伸長而不抑制頂芽生長,對葉、花和果實的形成沒有影響,它的抑制生長效應可被活性赤黴素所解除,如矮壯素、縮節胺等。
4、植物生長抑制劑指能抑制植物頂端分生組織生長、幹擾頂端細胞分裂的生長調節劑,能引起莖伸長的停頓和破壞頂端優勢,其作用不能被赤黴素所恢複,如脫落酸、抑芽丹等。
5、其他乙烯利等催熟劑;噻苯隆等脫葉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