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制度經曆了由職務任命到學銜、技術職稱評定制、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職務聘任與職業資格雙軌運行機制等幾個階段。職稱制度經過了近60年的演變,在不同的曆史時期具有不同的使命,也演變出不同的形式和特征。
根據2014年全國專業技術人才工作會議提供的數據,我國已有超過5500多萬專業技術人才,其中取得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人員有945 .2萬人。
1、職稱制度的曆史沿革
職稱制度的發展、曆史沿革大緻分為三個時期:
(一)解放初期和五、六十年代的職稱制度;
(二)1977年至1983年職稱制度的恢複和建立;
(三)1986年到現在職稱制度改革和建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
2、什麼是職稱改革?1986年,改革職稱評定,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這是我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源配置的一項重大改革,其根本目的是要随着經濟、科技體制改革的深入,把高度集中、以靜态管理為特征的配置格局改為在國家宏觀控制下,企事業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自己擁有一定自主權,以動态管理為特征的配置格局,解決曆史上形成的競争機制不健全,人員難以流動、資源結構不合理及使用效益不高等問題,從而全面提高專業技術人員資源配置的質量與效益。改革的中心是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并相應地實行以職務工資為主要内容的結構工資制度。
3、什麼是專業技術職務?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确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不同于一次獲得後而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号。
4、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基本内容是什麼?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基本内容是:
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規定明确的職責和任職條件;
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确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
由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
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職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職務工資。
5、“工人”能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對于工人能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這個問題,職稱政策在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要求。目前,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工人”能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但通過其一些具體規定,我們可以認為,“工人”隻要是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是可以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
6、評委會由哪些人組成?
評委會成員由備選委員和執行委員共同組成,出席評審會議的稱為執行委員,一般為7至35人(不等于3的倍數),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1至3人。
高、中、初級評委會執行委員分别不得少于下列人數:
(1)按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組建的高級評委會,執行委員一般不少于17人;按行業或相近專業合并組建的高級評委會,執行委員不得少于13人;按專業組建的高級評委會,執行委員不得少于11人;
(2)中級評委會的執行委員不得少于10人;
(3)初級評委會的執行委員不得少于7人。
職稱制度始于計劃經濟時期,不可避免地帶有時代特征和曆史局限性,演變發展中也面臨着諸多争議和實踐上的問題。人事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其他行政管理人員等不同群體對職稱問題的認識差異很大,在許多方面的觀點甚至是對立的。
職稱制度的發展過程中經曆了從職務到學銜、學銜到職務、職務到資格的轉變,中間也有因管理混亂造成職稱工作停滞等的倒退期。随着我國巿場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20世紀90年代引入職業資格制度,又使職稱的含義向更多方向發展,計劃經濟體制管理模式下的職稱制度與客觀發展要求不相适用。值得肯定的是,職稱制度在漸進的發展中,又回歸到專業技師評聘本源的功能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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