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1日起北極公安交管部門就已經啟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雖然,臨時牌照的超标電動車上路的車輛明顯減少。但仍有小部分車主不清楚電動車嚴查的5類違法行為,對電動車相關法規不了解。
嚴查的5類違法行為有哪些?
1、過渡期滿後仍用臨時牌照上道路行駛的;
2、駕駛拼、改裝電動車上道路行駛的;
3、已登記的電動車不懸挂号牌上路行駛的;
4、未經登記的電動車上路行駛的;
5、電動自行車違法行駛影響通行秩序和安全的行為。
在11月1日後,所有上路的電動自行車必須懸挂正式号牌。若是新車,須在15日内登記上牌。若無牌上路,且沒有相關手續資料證明已預約登記上牌,車輛将暫時被扣。
并且,按照相關規定,若過渡期後駕駛超标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将被處以1000元罰款,對于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将被處以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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