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級建造師《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新舊教材變化内容對比,趕緊來看看吧!
文章來源:2022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新舊教材對比解讀-大立教育
2022年一建《管理》新舊教材對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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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 新增(4) |
(3)...
(4)随着項目管理理論的發展,國際上對項目經理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項目經理不僅要負責控制項目的質量目标、費用目标和進度目标等相關的傳統項目管理工作,很重要的是要關注項目建成後實現期望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實現項目交付價值。 |
P53 |
( 3)在有些文獻中明确界定,項目經理不是一個技術崗位,而是個管理崗位。 新增“(4)...” |
P63 删除 |
(3)風險等級。風險等級由風險發生概率等級和風險損失等級間的關系矩陣确定。 “删除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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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等級矩陣表風險等級損失等級1234概率等級1I級I級II級II級2I級II級II級III級3II級II級III級III級4II級III級III級IV級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GB/T 50326 - 2017 将工程建設風險事件按照不同風險程度分為四個等級: ①一級風險。風險等級最高,風險後果是災難性的,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 ②二級風險。風險等級較高,風險後果嚴重,可能在較大範圍内造成破壞或人員傷亡。 ③三級風險。風險等級一般,風險後果一般,對工程建設可能造成破壞的範圍較小。 ④四級風險。風險等級較低,風險後果在-定條件下可以忽略,對工程本身以及人員等不會造成較大損失。 |
P181 新增 修訂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下列建設工程必須實行監理: (1)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3)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4)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5)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項目監理機構在施工作業實施過程中,根據其監理規劃與實施細則,采取現場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作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工程施工有不符合工程設... |
P181 |
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新增内容...” 作為監控主體之一的項目監理機構,在施工作業實施過程中,根據其監理規劃與實施細則,采取現場旁站、巡視、平行檢驗等形式,對施工作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
P88 修訂 |
二、竣工質量驗收的條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内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别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
P88 |
二、竣工質量驗收的條件 工程符合下列條件方可進行竣工驗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内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後對工程質量進行了檢查,确認工程質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标準,符合設計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工程竣工報告應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質量檢查報告應經該項目勘察、設計負責人和勘察、設計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7)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9)對于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并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按戶出具《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表》。 (10)建設主管部門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P189 修訂 |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時,應由施工單位及時整改。 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
P189 |
單位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存在施工質量問題時,應由施工單位及時整改。 工程竣工質量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修訂) 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
P204 修訂 |
4.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在竣工階段,監督機構主要是按規定對工程竣工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1)竣工驗收前,針對在質量監督檢查中提出的質量問題進行複查,檢查其是否按要求整改完畢。 (2)竣工驗收時,參加竣工驗收的會議,對驗收的程序及驗收的過程進行監督。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标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名稱和主要責任人姓名。 |
P205 |
4.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重點對竣工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同時對質量監督檢查中提出質量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複查,檢查其整改情況。 |
P284-290 “工程總承包合同主要内容”修訂,變動較大 |
1Z206025 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示範文本 ...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上述要求可體現在專用合同條款和合同附件的《發包人要求》中。 3.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GF-020-0216,發包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如下: 1)遵守法律 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并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給承包人造成的任何費用和損失。 2)提供施工現場和工作條件 (1)提供施工現場: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件約定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給承包人進人和占用施工現場各部分的權利,并明确與承包人的交接界面,上述進人和占用權可不為承包人獨享。 (2)提供工作條件: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件約定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條件。一般包括: 3)提供基礎資料..... 4.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 5.承包人的設計 ... 6.材料與工程設備 ... 7.工期和進度 ... 8.保險 ... 一直到“1Z206026之前”,内容都有所調整。 |
P285-290 |
1Z206025 工程總承包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示範文本 ... 二、合同主要内容 3.工程總承包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試行)》GF-2011-0216,承包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如下(3.1) : (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标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 4.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力 ... 5.進度計劃 ... 6.技術與設計 ... 7.工程物資 ... 8.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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