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是指大學生在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計劃的政策依據是國家人事部2006年頒布的第16号文件《關于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為高校畢業生向基層單位落實就業問題提供具體的指導和保障。日照市人力資源保障局在2017年7月14日發布,三支一扶工作人員可以轉為事業單位正式編制。具體内容如下:
1、什麼是 “三支一扶”計劃?
山東省開展實施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計劃)及“社區就業”計劃。其中,“社區就業”計劃分為“社區服務”和“公益性崗位”兩個項目(以下簡稱為“社區服務”、“公益性崗位”)。
3、“三支一扶”計劃考什麼?
“三支一扶”計劃(含“社區服務”)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筆試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統一組織,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考點設在各市,具體考務工作由各市負責。
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測驗》
三支一扶考試高分技巧:
一、觀察法
分子大,分母小的分數大。
例如分數
,因為第二分式的分子大,分母小,所以第二個分式的值大,通過這個方法,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在四個選項當中排除掉其中一個或者兩個,隻需要比較剩餘的三個或者兩個,進而簡化我們的計算。
二、找中間數法
找一個中間數(中間數一般找1,1/2,1/3),讓每個分數都和中間數作比較,進而判斷他們之間的大小關系。
例如
比較分數的大小,我們可以找中間數
,顯然
,所以
4、考上“三支一扶”之後還可以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嗎?
“三支一扶”(含“社區服務”)大學生服務期滿後,進入市場自主擇業。被招募的大學生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區就業”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不得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要提出申請,經市“三支一扶”辦公室同意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後,終止服務協議。
關于事業單位資金來源的介紹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于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财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參公
參公事業單位作為一種特殊的事業單位,具有一定的特點,主要表現為其與行政機關和一般事業單位的區别和聯系。
對于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來說,二者編制管理不同,但是實行相同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公務員制度。原則上,我國公共部門根據不同的編制類型實行不同的人事制度,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事業編制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然而,參公事業單位就是我國編制管理和人事制度管理中存在的一個例外,也就是說,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編制仍然在事業編制序列,然而卻按照公務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第6條規定,實行參照管理的單位,應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對人員進行登記、确定職務與級别、套改工資,并參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的規定,對單位内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參照管理的單位不實行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獎金等人事管理制度。另外,雖然參公事業單位和行政機關都實行公務員制度,但是一般來說,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公務員”,而參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被稱為“參公人員”。
全額撥款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稱為全供事業單位,也就是全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是其所需的事業經費全部由國家預算撥款的一種管理形式。
這種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沒有收入或收入不穩定的事業單位,如學校、科研單位、衛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業單位,即人員費用、公用費用都要由國家财政提供。采用這種管理形式,有利于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收入進行全面的管理和監督,同時,也使事業單位的經費得到充分的保證。
差額撥款
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财政承擔部分,由财政列入預算;單位承擔部分,由單位在稅前列支,如醫院等。
差額撥款單位的人員費用由國家财政撥款,其他費用自籌。這些單位的人員工資構成中固定部分為60%,非固定部分為40%。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差額撥款單位要根據經費自主程度,實行工資總額包幹或其他符合自身特點的管理辦法,促使其逐步減少國家财政撥款,向經費自收自支過渡。
自收自支
自主事業單位又稱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作為事業單位的一種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撥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對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有不斷膨脹的趨勢。
關于事業單位合同制改革的幾點說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18日在全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表示:2013年我國繼續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時,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規範央企,治理拖欠,還将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共三大内容:
1、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
尹蔚民介紹,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四大重點分别為:
一要加快推進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立法進程。推動出台《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加快出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申訴、獎勵、考核等單項配套規定。
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規範合同管理,探索完善聘後管理機制,研究制定聘用合同規定。
三要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崗位設置動态管理機制,開展管理崗位職員制試點。研究制定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實施方案,做好首批實施準備工作。
四要落實和規範公開招聘制度。加強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推動分業分類實施,提高公開招聘組織實施規範化水平。
2、規範央企負責人薪酬管理
“2012年,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有序進行,23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标準。”尹蔚民說,“2008年以來,全國最低工資标準年均增幅12.6%。”
對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業工資制度。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加快建立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探索發布重點行業工資指導線。
同時,積極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範圍,推動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資标準評估機制,穩慎調整最低工資标準。
“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特别是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尹蔚民說,“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二要完善公務員工資制度。研究建立工資調查比較制度,繼續做好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試調查。
三要完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鞏固義務教育學校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成果。
3、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啟動
尹蔚民當日介紹,啟動工程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試點。
設崗,實行公開奏,加強統籌協調,做到條塊結合、上下結合。要繼續深化改革試點,不斷總結試點經驗,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嚴禁突擊提拔幹部、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或違反規定提高幹部職級待遇。切實加強新聞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改革氛圍,确保社會和諧穩定,确保國有資産不流失,确保公益事業健康發展。
4、事業單位人員納入社保
作為我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屆時,全國110多萬個事業單位,3153萬在編人員将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其養老金将面臨保值增值難題。與各省市養老金結餘資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同樣面臨着貶值風險與支出壓力,因此加快全社會養老金委托投資模式頂層設計迫在眉睫。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作為中國第一部系統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規,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确立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在社會保險、工資收入等方面的相關規定呈現出改革亮點。多位專家表示,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由此将與機關體系松綁,有望走入長期平穩增加的通道,3100萬人或漲薪。
2014年7月1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中有關“事業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引發了“養老金雙軌制并軌在即”的熱論。然而,人社部旋即出面澄清,“《條例》隻是對于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作出了原則性的規定,至于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還需要另行研究确定。”
5、事業單位合同制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之内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條例》明确要求,“事業單位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建立工資增長機制;事業單位及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這意味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鐵飯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國現有事業單位111萬個,事業編制超過3100萬人,他們的命運将受到什麼影響?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把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的關系确定為“合同關系”,是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轉變,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競争、激勵約束、權益保障的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進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确定,事業單位作為法人,與工作人員通過簽訂聘用合同建立人事關系,确立了雙方平等人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員可以自主應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職責、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過推行聘用制度,全國90%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聘用合同。
更多事業單位考試資訊,盡在湖南事業單位考試網(hnsydw)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