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文件不單單隻是一個跑腿、堆笑臉的公務,更是一個讓自己得到鍛煉、讓領導記住自己的機會。
在不少年輕人眼中,送文件這種工作,就小事一樁,所以辦事時馬馬虎虎,殊不知一不留神就可能會鑄成大錯。
小李是個90後,是某大學中文系的高材生,成長路上始終順風順水,畢業不久就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某市委辦公廳,短短一年多就成為廳信息處的業務骨幹,多次承擔重要信息材料的編寫和上報。信息處王處長對他多次在公開場合大肆表揚,可這一天,小李卻被王處長指着鼻子狠狠地批評了一通。
原來,一個周三的上午,王處長突然接到該市委常委、秘書長的同事打來的電話,稱一條拟報省委辦公廳的信息,居然拖了6天才送到秘書長那審批,耽誤了向上面彙報的時機,領導很不高興,讓問問是什麼情況。
王處長一下就懵了,心想那份材料不是早就批報給常務副秘書長了麼,怎麼會拖延6天才到常委秘書長手裡呢?沒人給我說這事啊。
一個電話,讓小李立刻過來說明情況。小李竟然不覺大禍臨頭,說:“您問那篇‘電商扶貧’的稿子啊,上周我覺得寫得挺好,花一晚上好好改了改,常務副秘書長看了挺滿意,還批轉給常委秘書長看了呢。”王處長緊接着問:“那你馬上給秘書長送過去了嗎?”
小李繼續振振有詞:“送了啊,我直接送到秘書長的同事那了,不過他不在。聽說跟着秘書長出門調研了,要周五晚上才回來。我想幹脆就等周一上班再送過去吧。結果周一事太多給忘了,今天一上班才送過去。沒事,這稿子不着急,也不算太重要,晚兩天也不怕吧。”
王處長已經快氣得說不出話了:“你……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錯誤嗎?”一通批評後,王處長才給小李講出了其中的道理。
單從表面上看,你這是辦事拖沓,沒有安排。
你應該還記得“達康書記讓趙東來局長20分鐘内把鄭西坡帶到”的事吧,那才叫“馬上就辦、雷厲風行”。作為一名公務員,特别是在黨辦工作,必須像達康書記那樣“夙興夜寐、激情工作”。工作中沒有任何一件事可以随便處理,而且必須盡快處理,不讓工作在自己手頭耽誤一分鐘。
而從深層次看,你這是不講程序,不守規矩。
第一,你去給秘書長送文件,遇到他不在的情況,就該給秘書長打電話請示一下如何處理,還應及時向我彙報一下審批情況。第二,你也來單位一年多了,稿件的審批流程你再清楚不過,日常稿件都是常務副秘書長批示之後就能上報。隻有特别重要的稿件,才會讓常委秘書長審批。你怎麼單憑主觀判斷,就認定“那稿子既不重要也不緊急”呢?遇事不請示、不彙報,你這是不講程序!自作主張,你這是不講規矩!
小李聽得瞠目結舌,這才感到自己之前所做的簡直荒謬至極,慚愧地低下了頭。
其實,送文件不單單隻是一個跑腿、堆笑臉的公務,更是一個讓自己得到鍛煉、讓領導記住自己的機會。當被交代要給某某部門領導送文件的時候,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詢該部門主要領導的信息,包括姓名、職務、樣貌等,以免遇到了該部門領導而自己卻渾然不知。
比如領導交代你一定要把文件親手送到其他部門領導手中,那麼你就得不折不扣地執行。為了不跑多餘的路,浪費時間和精力,可以提前打電話給相關部門,詢問他們領導是否在辦公室,再決定現在要不要去送文件。當然,如果兩個部門距離很近的話,就可以直接去看看,用不着打電話了。
在任何單位辦任何事情,首先強調的就是程序。也許有人覺得程序是細枝末節,可有可無;甚至把程序當作繁文缛節,不但不重視,而且很反感。由此而來,現實工作和生活不講程序、違反程序的現象屢見不鮮,結果既影響了效率,又助長了不正之風。
作為一名公務人員,不要以為送文件是一件小事,要時刻遵循程序規矩,不以事小而不為,不以事雜而亂為,更不能以事急而盲為。
摘自 | 《公務員文萃》2018年第9期
稿件來源 | 《廉政瞭望》
本文作者 | 賈秋建
責任編輯 | 箋遲
微信編輯 | 少時 白茗(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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