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生活打卡季#
縣級機關屬于我國基層機關,主要包括黨委機關、政府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群團機關、監察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同時還要包括下轄的鄉鎮、街道機關。大的縣市級機關公務員,包含鄉鎮街道的公務員在内大概有好幾千人。
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我國公務員實行職務職級并行管理,即同一個公務員,既可能有領導職務,同時又有職級,沒有行政職務的公務員有單獨的職級序列,可以單獨晉升職級,隻有職級的公務員,如果符合領導幹部選拔任職條件的,也可以同時晉升領導職務。
早在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會議審議了《關于縣以下機關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的意見》,這個意見主要就是專門針對縣以下機關的。其主要目的是在職務之外開辟職級晉升通道,調動廣大基層公務員的積極性,是為基層公務員辦好事、辦實事的一種重要舉措。
在現實中,職務與職級的聯系表現為以職定級、以職定薪。目前各地公務員工資的四個組成部分中,職務工資約占20%,級别工資約占25%,地區附加津貼約占45%,各種補貼約占10%。級别工資僅占兩成。相比之下,職務工資比例雖不高,但由于地區附加津貼基本按照職務發放,職務工資整體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職務對工資水平具有決定性作用,職級的功能被明顯弱化。
2018年12月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正式将公務員實行職務職級并行管理,納入了公務員法的範疇,從2019年6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為了落實公務員法的規定,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正式印發了《公務員職務職級并行規定》,公務員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正式落地,給予普通公務員的晉升開辟了新的通道。
作為縣級機關的公務員,縣領導班子二級巡視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10%,按照這個規定,二級巡視員的晉升對象為縣領導班子,對于縣級機關的普通公務員,這是沒有機會的。一級、二級調研員不超過領導班子職數的20%,這也是主要專門針對領導班子的,不會針對一般的公務員。
縣、鄉鎮機關二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2%;三級、四級調研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10%,其中三級調研員不超過三級、四級調研員總數的40%,從這個表述來看,少了領導班子幾個字,而是針對綜合類管理職位的公務員,從這個意義上來理解,普通的的機關幹部,如果特别優秀的,在沒有擔任領導職務的前提下,最高也就是晉升到三級或是四級調研員。
對于大多數縣級機關的公務員,能夠晉升到主任科員級就已經不錯了,主任科員級包括四級主任科員到一級主任科員,其中四級三級主任科員是副科級待遇,二級、一級主任科員是享受的正科級待遇。在縣級機關中,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不超過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數量的60%,其中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不超過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總數的50%。
從這個職級結構的比例來看,一級到四級主任科員的比例是占機關公務員總數的60%,假如這個縣的機關公務員為5000人,那麼就有60%的人,大約3000人可以晉升到一到四級主任科員。但是一級、二級主任科員占一級到四級主任科員的比例隻有50%,按照這個例子來計算,大概有1500人能夠晉升到一級主任科員或是二級主任科員。
綜上所述,主任科員的四個職級占縣級機關公務員的比例還是比較高的,再加上部分人要晉升到調研員職級,所以實際晉升的比例要大于60%。也就是10個人中有6個人會晉升到一到四級主任科員,在這個6個人中,有3個人可以晉升到一級主任科員或是二級主任科員,也就是說一輩子在機關工作,到了退休時,晉升到一級或是二級主任科員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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