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南京市教育局提出十項措施,以減輕小學生學業負擔,主要包括:
改革小學升初中招生辦法,通過挂鈎直升,推薦直升,劃小片擇優等招生辦法,實行小學升初中就近入學;
在取消初中入學考試的基礎上,在部分學校率先實行分項、分期、綜合評估的考試方法,嚴格控制小學生考試次數。
控制學生作業量。
不準搞全班性補課或學科補習班。
不準采取變相手段要求家長代替教師對學生教學輔導等
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小學生減負十條規定》征求意見稿,這十條規定包括陽光入學、均衡編班、“零起點”教學、不留作業、規範考試、等級評價、一科一輔、嚴禁違規補課、每天鍛煉1小時、強化督查。在征求完了意見後,這份征求意見稿就沒有了下文。但是此後學生減負政策幾乎都是圍繞這十項規定展開。
比較1992年的減負政策與二十幾年後的減負政策,現在的減負政策并無新意,甚至有回避了某些關鍵因素(例如招生)。從九十年代到現在,治理了二十幾年的減負至今依然是個令教育界頭疼的問題,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我們有生之年還能看到學業負擔問題解決的一天嗎?
參考:王甯生. 南京市教育局采取措施減輕小學生學業負擔[J]. 中國學校衛生, 1992(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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