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搭順風車被司機要求取消訂單私下交易的經曆嗎
3月12日晚,深圳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支隊(以下簡稱“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在深圳北站就查獲一宗不經平台、擅自順路載客的案件。
通過平台接單又讓乘客取消
司機曾某駕駛車牌号為粵P9***的白色小轎車在中山市小榄鎮通過平台發布前往深圳的順風車信息,一對黃姓父子欲從小榄鎮前往深圳北站,便通過網絡平台聯系上了曾某。
但當司機曾某接上這對父子時卻以網上價格80元太低,不夠汽油成本為由臨時加價至120元并讓乘客取消網絡平台的訂單。父子為了趕上深圳北站的高鐵無奈答應了曾某的要求。
經查,該車并未取得交通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證》,曾某的營運行為已經構成了非法營運。
最終,執法人員依照《深圳經濟特區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對曾某開具處罰三萬元的行政處罰通知書,并依法暫扣該車30日。
很多人看到這裡喊冤,覺得自己是順風車,這裡必須說
司機曾某的行為是典型的以合乘名義(順風車)從事非法營運
下面必須為大家科普一下什麼是私人小客車合乘,即大家說的順風車。
順風車司機和乘客都應該看看
也就是說,合乘出行提供者(順風車司機)無需考取《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車輛也無需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但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是通過合乘信息服務平台(順風車平台)接單;
②合乘出行提供者(順風車司機)有相應準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
③使用在本市注冊且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車輛;
④同一車輛每天合乘不超過3次。
如果像上面案例上的司機一樣,取消訂單私下交易那就是以合乘名義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
執法支隊将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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