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 确定工作計劃
1. 《季度計劃/考核表》填寫說明
1.1 季度主要工作任務——一般不超過6項,不能确定的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表示。管理人員在本季度主要工作任務中要包含管理業績的内容,權重在20~40。建議從計劃與組織、指導與監控、決策與授權、團隊建設與管理和内部規章制度建設角度制定。
1.2 考核标準——要具體并能夠衡量,一般從任務完成的數量、質量、時效性、所花費的資源和客戶(上級)的評價等方面确定。
1.3 權重——經确認後各項任務的重要性程度,加總必須為100,其中"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不能超過10。
1.4 資源支持承諾——為達成目标所需的資源和上級的支持。
1.5 參與評價者——在評價該項任務完成情況時需要征求意見的對象,如虛線上級或項目負責人。
1.6 計劃确認簽字——經确認的計劃,由雙方簽字。
2. 計劃制定要點
首先由被考核人制定工作計劃,上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審核工作計劃,并與被考核人充分溝通,最終予以确定。
STEP2 執行工作計劃
1. 要求考核雙方每個月就本季度計劃進行一次回顧與溝通。
2. 計劃執行過程中,若出現重大計劃調整(如權重大于20的工作任務取消或新增;現有任務權重增減超過20),須重新填寫《季度計劃/考核表》。
3. 直接上級須及時掌握計劃執行情況,明确指出工作中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STEP3 被考核人自我評價
1. 在《季度述職/考核表》就工作表現進行評分——占總體績效的20%
1.1 維度說明——此部分共包括嚴格認真、主動高效、團隊意識、客戶意識和學結五個部分。
1.2 評分标準
· 5——優秀:有具體行為證明在該項要求中表現十分出色;
· 4——良好:有具體行為證明在該項要求中表現良好;
· 3——一般:未出現背離該項要求的具體行為;
· 2——有所不足:表現出背離該項要求的具體行為;
· 1——顯著不足:表現出嚴重背離該項要求的具體行為。
對應于每一個維度,分别給出了5種典型行為或事件作為參照标準,詳見《季度述職/考核表》。
1.3 評分說明
1.3.1 可以打以.5結尾的分。
1.3.2 打4分(含)以上和2分(含)以下時,要在自評說明欄中寫明具體事例。
2. 在《季度計劃/考核表》上就本季度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分——占總體績效的80%
2.1 評分标準
· 100分——創造性地、完全超乎預期地達成目标;
· 80分——明顯超越目标;
· 60分——達成目标并有所超越;
· 40分——基本達成目标,但有所不足;
· 20分——與目标存在明顯差距;
· 0分——未進行此項工作
3. 撰寫述職報告
3.1 75~100分說明——就《季度計劃/考核表》中自評超過75分的工作任務進行說明,闡述評分理由。
3.2 0~25分改進措施——就《季度計劃/考核表》中自評低于25分的工作任務進行說明,并提出改進措施。
3.3 工作體會——總結本季度工作的收獲、體會和經驗教訓。
STEP4 直接上級評價
1. 在《季度述職/考核表》就工作表現進行評分——占總體績效的20%
與被考核者完全相同,事例說明寫在上級說明欄。
2. 在《季度計劃/考核表》上就本季度主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分——占總體績效的80%
與被考核者完全相同。
3. 撰寫上級評定
3.1 75~100分補充說明——就《季度計劃/考核表》中評分超過75分的工作任務進行說明,闡述評分理由。
3.2 0~25分補充說明及改進建議——對《季度計劃/考核表》中評分低于25分的工作任務進行說明,闡述評分低于25分的原因,并提出改進建議。
3.3 總體評價與建議——概括性描述被考核人本季度工作業績和表現。
4. 計算總分——将各任務的得分乘以任務權重後相加,再與工作表現方面的得分相加即可。
STEP5 績效面談
1. 雙方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表現進行溝通,确認事實。
2. 針對工作中的問題制定改進計劃與措施。
3. 最終确定所有的考核得分。
4. 制定下一季度的工作計劃。
STEP6 對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排序、定級
1. 助理總經理(含)以上幹部綜合評定結果共分6級,各等級定義如下:
· A:非常傑出——就自身崗位而言,以創造性的方式作出重大貢獻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極大的推廣價值。
· A-:出色——超越崗位常規要求;并完全超過預期地達成了工作目标。
· B :良好——完全符合崗位常規要求;全面達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
· B:合格——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地達成工作目标。
· B-:有所不足——基本符合崗位常規要求,但有所不足;基本達成工作目标,但有所欠缺。
· C:難以勝任——不符合崗位要求,需立即調崗或辭退。
對于助理總經理(含)以上幹部的綜合評定等級不作比例限制。
2. 助理總經理(含)以上幹部綜合評定等級對應Q值
3. 處級經理(含)以下幹部和員工綜合評定結果共分7級,按照計算出的考核分數分配比例:
4. 處級經理(含)以下幹部和員工綜合評定等級定義
4.1 A:非常傑出——就自身崗位而言,以創造性的方式作出重大貢獻或在工作方法方面有極大的推廣價值。對被評為A的員工,部門必須有詳細的書面說明,經主管該部門的副總裁審核後,統一送人力資源部報主管人力資源的副總裁審批。
4.2 D:難以勝任——不符合崗位要求,需立即調崗或辭退。
對于處級經理(含)以下幹部和員工,從A-到C,沒有等級定義,僅僅表示在人群中的相對位置。
5. 處級經理(含)以下幹部和員工綜合評定等級對應Q值
6. 分組排序
6.1 部門(二級部)内處級經理和副經理合計在10人(含10人,不含由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兼任的處級經理)以上,須單獨組成小組進行考核并按照要求的比例分布等級,不參與員工的比例分布。
6.2 部門(二級部)内需按照比例評定等級的員工人數超過40人,要按照分管或職能相近的原則将人員進行分組,由不同的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總經理)按照比例要求評定人員等級。每組人數應當在15—3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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