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稅法個人所得稅計算題?三、計算問答題5.36 假定某居民個人納稅人2021年扣除“三險一金”後共取得含稅工資收入12萬元,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以外,該納稅人不享受其餘專項附加扣除和稅法規定的其他扣除,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cpa稅法個人所得稅計算題?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三、計算問答題
5.36 假定某居民個人納稅人2021年扣除“三險一金”後共取得含稅工資收入12萬元,除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以外,該納稅人不享受其餘專項附加扣除和稅法規定的其他扣除。
要求:計算其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當年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
5.37 居民個人張某為獨生子,父母均年滿62周歲,有一個上小學的兒子。2021年全年張某取得扣除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後的工資20萬元,稿酬收入5萬元,兼職收入2萬元。張某夫婦選擇由張某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且張某無其他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要求:計算張某2021年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張某2021年全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00000 50000×(1-20%)×(1-30%) 20000×(1-20%)-60000-24000-12000]×20%-16920=12680
5.38 A公司為上市公司,2018年1月5日,公司董事會通過一項股權激勵計劃。根據激勵計劃,公司總經理劉某在公司服務滿3年,即可在2021年1月1日~6月30日期間以1元每股的價格購買A公司10 000股股票。2021年2月4日劉某行使了該項權利,獲得了10 000股股票,當日支付了10 000元價款并取得股權證明。2021年2月4日A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盤價格為16元/股。
要求:計算劉某取得上述收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考慮劉某的其他所得)。
劉某取得上述收人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6-1)×10000×20%-16920=13080
5.39某外籍個人(其所屬國與中國有稅收協定)于2021年8月31日晚抵達中國,從2021年9月1日起擔任中國境内某外商投資企業的總經理,由該企業每月支付其工資30 000元,同時,該企業外方的境外總機構每月也支付其工資折合人民币20 000元。
2021年全年預計來華工作時間累計為93天,其中2021年9月在境内工作20天,在境外工作10天。
要求:根據規定,确定其2021年9月在我國的納稅義務,并計算其2021年9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
本題考查在中國境内無住所且為高管的非居民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由于該外籍個人在我國企業擔任總經理,屬于高層管理人員。
根據規定,該人員于2021年9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華任職期間,由該企業支付的每月30 000元工資、薪金所得,屬于來源于境内的工資薪金收入。
由于其2021年來華時間累計超過90天但不滿183天,屬于非居民納稅人,且屬于“董、監、高”的情形,其取得的全部工資薪金所得,除歸屬于境外工作期間且由境外單位或個人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部分外,均應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額=當月境内外工資薪金總額×(1-當月由境外支付工資的比例×當月在境外工作時間的比例)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月收入額-5 000)×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綜上。
9月負有的納稅義務應計算如下:
當月的工資、薪金收入額=(30000 20000)×(1-20000÷50000×10/30)=43333.33(元)
當月工資,薪金應納稅額=(43 333.33-5000)×30%-4410=7090(元)
【聯想】
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在境内累計居住不超過90天的非居民個人,僅就歸屬于境内工作期間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負擔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額=當月境内外工資薪金總額×(當月境内工資薪金數額÷當月境内外工資薪金總額)×(當月工資薪金所屬工作期間境内工作天數÷當月工資薪金所屬工作期間公曆天數)
【舉例】外籍人士約翰在中國境内無住所。由于工作需要約翰2019年5月1日來華,6月28日離開。境内企業每月支付約翰工資10000元,境外企業每月支付約翰工資12000元。則約翰2019年6月份應在中國繳納個人所得稅(A)元。
A.206.67={[(10000 12000)×10000÷(10000 12000)×27.5÷30]-5000}×10%-210
B.0
C.275
D.223.33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