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業:被“朋友圈”套牢
季建業在庭上受審 常洪波/攝
“廉潔是1,事業、功名、地位、财富、尊嚴都是0。廉潔出了問題,一切都等于0。”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在悔過書中寫道。這一用血的教訓得出的“政治生命公式”,值得每一名黨員幹部深思(據3月19日《解放軍報》)。
1957年出生的季建業系江蘇張家港人,曾先後擔任蘇州昆山市長、市委書記,揚州市長、市委書記,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務。2013年10月17日,中紀委發布消息,季建業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季建業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積極配合,并寫出長篇悔過書,成為了反腐敗的“典型教材”。
法庭上表情落寞
1月16日,由山東省煙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季建業受賄案在煙台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法庭上,季建業身着青色夾克,表情落寞,沒有加戴戒具。
煙台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傅延威宣讀起訴書。起訴書指控:1992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季建業利用其擔任吳縣縣委副書記、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工委書記、昆山市市長、揚州市市長、揚州市委書記、南京市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方面提供幫助,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1132萬餘元,構成受賄罪,共有7筆犯罪事實。
法庭調查重點圍繞控辯雙方在庭前會議中有異議的4筆犯罪事實展開。
下午13時09分,法庭辯論開始。公訴人圍繞該案事實證據、季建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發表了公訴意見。公訴人還總結了該案的特點和啟示,揭示了季建業從身居高位的領導幹部蛻變為收受賄賂的被告人的曆程。
最後陳述階段,季建業表示認罪悔罪,結合自己的成長經曆深挖犯罪思想根源,認為自己是“突破了原則底線,迷失了權力界線,放松了思想防線”而導緻走到今天的下場。說到痛處,季建業泣不成聲,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法庭将擇日宣判。
神秘“朋友圈”低調而隐蔽
從一名地委黨校中青年幹部班學員,到官至副省級的高級幹部,季建業落馬前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一個身居高位、身負重任的高級幹部,是如何蛻變為收受賄賂的被告人呢?
記者從有關消息渠道獲悉,季建業受賄犯罪,與他深耕多年的“朋友圈”有很大關系,其主要犯罪事實就是發生在與其有20多年交往的這個“朋友圈”中。這是一個低調而又隐蔽的小圈子,此前季建業任職過的很多地方,隻有極少人知道季建業的這個神秘“朋友圈”。
在這個隻有六七個人“朋友圈”中,有的是季建業的部下,有的是季建業的朋友,絕大多數是1990年季建業任吳縣縣委副書記時交下的。徐東明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個,他曾是季建業的部下,也是季建業案中行賄數額最多的人。
據了解,自1992年起,季建業就接受徐東明的請托,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其調動工作。自認識開始至案發,在20多年的交往中,季建業先後為徐東明及其單位提供了大大小小多方面的幫助,包括為徐東明調任蘇州太湖國家旅遊度假區某公司項目部經理、承攬昆山賓館設備供應項目、開發“龍都廣場”房地産項目、競拍江都市甯通高速公路附近土地提供幫助等。
徐東明人聰明,嘴巴嚴,為人低調,深得季建業的信任。多年來,兩人的關系越來越親密。以至于季建業家裡大小事都會托付給徐東明去辦,徐東明幾乎成了季建業家的隐形“大管家”。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4月至2009年底,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弟季某某先後四次在其蘇州的家中,收受徐東明給予的人民币770萬元,以及空調、裝修材料等物品,共計折合人民币789.6萬餘元。起訴書中指控,季建業的受賄金額為1132萬餘元,其中放在徐東明處代為保管打理的就達910萬元。
一次給先人掃墓過程中,季建業和妻子覺得兩邊家族的墓地過于分散,便萌生了集中買塊墓地的想法。“朋友圈”聚會時,季建業的一個老部下得知了此事。這位老部下此時已擔任一個開發區的書記,轄區内正好有一片公墓。老部下把季建業請來,讓他挑選。果然季建業看中了這裡的墓地。很快,一塊153平方米的墓地賣給了季建業。季建業的妻子來交錢時,付了2萬元錢。事後辦案機關經物價局核定發現,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這塊墓地的價值為52萬餘元。
權力邊界淡漠的“掌權者”
季建業的履曆中,有在多地擔任“一把手”的經曆。作為一市的地方大員,自然應該懂得自己作為“掌權者”的權力邊界。然而,季建業在這方面卻很淡漠。
2003年,揚州迎賓館1号樓面臨裝修改造。盡管招标法有明确規定,揚州市裡有關方面也明确批複工程要走招投标程序。然而,此時身為揚州市長的季建業卻直接将工程發包給金螳螂建築裝飾有限公司。這家公司不僅未經投标就拿下了這個項目,之後還陸續獲得了迎賓館其他樓的裝修改造工程,攫取了巨額利潤。這一切,正是因為金螳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朱興良通過中間人找到了季建業。多次打交道後,季建業感到此人可交,此人很快也成為季建業“朋友圈”中人,在承攬工程、催要工程款等方面季建業自然為其提供幫助。
在季建業的“朋友圈”中,還有一人曾是季建業的部下,他就是江蘇吳中集團董事長朱天曉。此人年齡比季建業年長,“朋友圈”的聚會大多由他召集。起訴書指控,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季建業本人或其家人先後9次收受朱天曉給予錢财共計折合241萬餘元。朱天曉有家汽車4S店,季建業明知其無證用地違法,仍利用南京市市長的職務便利,給江甯區區長打電話,要求其抓緊辦理,江甯區區長迫于壓力,不得已召集相關部門開會協調,從而使4S店在沒有土地手續的情況下,得以繼續施工并建成使用。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權力的邊界就這樣被無情地漠視了,不僅破壞了地方正常的法治環境和工作秩序,也嚴重損害了一地黨員幹部的形象。
賺錢大家一起“香香”
“香香”,蘇州方言,大家一起分享、沾光的意思。有一次,季建業夫婦和徐東明等“朋友圈”的人在一家茶館喝茶時,有人提議,大家這幾年都賺了不少錢,應該拿出一部分給季建業夫婦“香香”了。提議得到大家的贊同。
為了給季建業“香香”,徐東明一次性将自己股票收益的20%拿出來送給季建業夫婦。這20%的股票收益也就是季建業受賄案中數額最大的一筆——770萬元。收受徐東明的770萬元時,季建業夫婦商量後決定不将錢拿回家。2009年,當徐東明問他們如何處置那770萬元錢時,季建業的妻子表示,錢先放在徐東明那裡,等用時再拿;當徐東明詢問可否用這些錢投資時,季建業的妻子欣然同意。表面上,這些賄款與季建業夫婦沒有關系,但這些錢完全掌握在其夫婦手中。檢察機關指控徐東明共為季建業打理賄款910萬元,通過運作4年間将這些賄款增值至1050萬元。徐東明每年都要向季建業的妻子彙報收益情況。
一家房地産公司為感謝季建業在公司開發的項目建設規劃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以低于市場價54萬餘元的價格,将一套别墅賣給了季建業。公司的負責人知道是季建業親自修改了房屋結構平面圖,便給予了優惠價格,并告訴季建業,季建業對此表示感謝。
“‘三線’失守毀了我”
記者從有關方面了解到,案件移交到檢察機關後,季建業寫下了一份長達19頁8000多字的悔過書。
在那份悔過書中,季建業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深入剖析。他認為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正是緣于自己與多年老朋友的交往中“三線”失守:失去底線,不講原則;失去界線,不分彼此;失去防線,不加防範。
公訴書中對季建業的7項指控,絕大多數涉及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工作調動等。據了解,季建業也曾将一些請托人給予的财物退回,然而像徐東明這樣多年交往的“老朋友”,季建業從接受2萬元的空調開始,慢慢放松了警惕,甚至變得麻木,以至于覺得理所當然。正是這種“鐵哥們”間無底線的交往,使得季建業不知不覺中滑入到收受巨額賄賂的深淵。
倪發科:被“瘋狂的石頭”絆倒
倪發科在庭上受審
編者按2月28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巨額财産來源不明案,認定被告人倪發科犯受賄罪、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罪,二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處沒收個人财産人民币100萬元。倪發科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作為一名曾上山下鄉的知青,倪發科從生産隊一級的村官做起,一步步走上省部級領導幹部崗位。他是如何腐化堕落,最終淪為階下囚,成為“雅賄”腐敗的典型樣本的?對此,倪發科在庭審的最後陳述階段進行了自我剖析和忏悔。
下面是倪發科最後陳述的部分内容——
我自被立案審查一年多來,除了回憶交代問題,就是看書、學習、悔過自己,為什麼在我人生的最後一公裡會犯下如此重罪,并向組織做了萬言的剖析。
第一,主要是在人生的晚年放松了學習,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出現了問題,導緻了思想滑坡,黨紀、法紀标準降低失守。其主要表現在癡迷上玉石、玉器,以至玩物喪志。我擔任副省長後接觸的面廣了,層次高了,看到的聽到的各種社會現象也多了,緻使我思想産生了錯覺,把社會不正之風非主流現象誤認為是社會普遍主流潛規則,以為吃一點、喝一點、擺弄些字畫、玩點石頭等是社會上一般人情往來和文化交流,在我這個職級層面上也沒少見,因而思想麻痹、放松了警覺。
由于在省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又出于在六安老區工作十年的感情,我幫助六安霍山縣和金寨縣開發玉礦資源和加工玉器産業,大量接觸到了玉石、玉器,并開始研究鑽研玉石。由于工作的關系我結識了省内外一些玉石專家和玉石、玉器愛好者,能有機會請教和參加一些活動交流。我從開始的搜集一般的玉石和礦石标本,到收藏省内外的一些玉石、玉器和奇石,直至愛上玉文化,癡迷上玉石、玉器,到了愛不釋手、不能自拔、玩物喪志的境地。
常言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我不知不覺地收到了一些老闆大量的玉石、玉器,犯罪後經鑒定價值1000多萬元,才使我猛然警醒。法律是無情的,我悔之已晚。這次法庭上指控我受賄總額1348萬元,其中近千萬是玉石、玉器和奇石,占我受賄總額的70%,除此之外,我的巨額财産來源不明的580萬元中,玉石、玉器也占了一定的比例。多年來我沒有學會抽煙、喝酒、打牌、玩麻将,但偏偏學會和癡迷上了玉石、玉器,讓所謂的“玉文化交流”這種糖衣“雅賄”迷住了雙眼,讓瘋狂的石頭把我絆倒,摔下萬丈深淵,走向了人生不歸路。
第二,黨紀法紀意識淡化,既沒有管好自己,又沒管好家人,導緻我的親屬通過各種經營活動從我的關系請托人手中得到了高達257萬元的違法所得。不管他們的經營活動往來我知情多少,盡管我沒有拿他們所得錢财,但是這種特定關系人在法律界線上是清楚的,他們的所得等于我所得,對此,我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我和我妻子11年20餘次頻繁地收受關系請托人43萬元人民币,盡管多數是經我妻子手收受,但我妻子事後都不同程度告訴了我,這個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更應由我全部承擔。
第三,貪圖、享樂、攀比心态滋長。我接受鄭某等人對我家庭住房裝修和修繕及丁某安排我家人到海南度假旅遊,完全是我享樂主義思想和攀比心态所緻。我總感到辛苦了一輩子,應該到了老有所樂的時候了,應為老人盡點孝心,為子女盡點責任了。從而忘記了黨紀、法紀,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把上述問題看成是官場上普遍現象,法不責衆,沒什麼大問題,這種僥幸心态鑄成又一大錯。
一年多的反思,讓我深深感受到,我愧對了黨和人民對我40多年的培養和教育,愧對了六安老區700萬人民,愧對了十年來愛護關心、幫助、教育過我的各級老領導、老同事,愧對了我的家庭。我老母親已91歲高齡,曾在那艱難困苦的年代,含辛茹苦用米糠和野菜讓我活了下來,之後省吃儉用供我讀書。我去年出事後,老人整日以淚洗面。妻子因我涉案受審,女兒因我受到影響婚戀破裂,至今獨身一人。幾十年來,我不但沒有盡到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反而讓她們為我背負貪官罵名的恥辱,并将長期的痛苦煎熬。是我自己毀掉了自己,害了家人和親朋好友,毀掉了自己的家,我深感對他們的愧疚。一失足成千古恨。
犯罪後我深深地體會到,假如“八項規定”“反四風”“老虎蒼蠅一起打”的重大舉措早出台3年至5年,我可能也不至于癡迷上瘋狂的石頭,犯下如此重罪。血的代價和沉痛的教訓讓我認識到,黨中央對黨員領導幹部從嚴要求和嚴格管理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最大關心和愛護。
我的政治生命已終止,我等待着最後的判決,無論什麼結果我都接受。我将在我的有生之年好好接受思想改造,以實際行動來向黨和人民贖罪,向家人贖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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