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CNMO了解,央視新聞報道稱,《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線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将于今年10月1日實施。該标準是市場監管總局(标準委)會同交通運輸部、公安部,組織全國交通工程設施(公路)标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09年版道路交通标志強制性國家标準進行的修訂,已于今年3月15日批準發布。
經CNMO了解,新版标準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新設施、交通管理新需求作出了相應調整。其中,增加了“電動汽車充電站”“電動自行車車道标志”“禁止電動自行車進入标志”“注意積水标志”等18項新的交通标志;适應複雜路網和交通運行環境下駕駛人對出行便捷性的要求,細化了标志的版面、設置及使用要求,對指路标志的信息量、信息選取原則和方法等提出了細化要求;強化操作性,增加了交通标志設置示例等附錄,給出制作圖例。此次交通标志具體改動可以參考附圖。
新版的道路交通标志
設置交通标志和标線的目的是為了引導道路使用者有序地使用道路,并告知使用者道路通行權利。交通标志的設計需要滿足以下原則:1、滿足道路使用者的需求;2、引起道路使用者的關注;3、傳遞明确、簡潔的含義;4、獲得道路使用者的遵從;5、給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映提供充足的時間。
交通标志實施日期臨近,大家趕緊學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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