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财經《第一時間》)近日(13日),經鑒定,深圳海關所屬皇崗海關此前在貨運渠道查獲的15.96噸锂離子蓄電池,為我國禁止進口的“洋垃圾”。
日前,廣東深圳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皇崗海關申報進口一批锂電池模塊。海關關員現場查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包裝簡陋,且數量與申報不符,有固體廢物嫌疑。經取樣送專業機構鑒定,該批貨物正、負極端子均已殘損、缺失,為回收的殘損锂離子蓄電池,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目前,該案已移交海關後續處置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已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進口固體廢物的企業和個人,海關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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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孫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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