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劉雲鶴
公安部發布了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并計劃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了提升大家的行車安全文明意識,該辦法對違章/違法記分、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具體有哪些變化?這些變化意味着什麼?
交通違章、違法記分調整
壓線降為扣1分、接打電話升為扣3分
在日常用車和城市駕駛時,有不少情況容易導緻違章,比如不避讓校車、違反禁止标線、未正确懸挂号牌、副駕駛或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等情形,這些的記分力度也都有了減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梳理幾個常見的情況發現,比如壓線,由原來的扣3分變為1分;未正确懸挂号牌由原來扣12分,調整為扣3分。
同時,對超速的要求也适當進行了放寬,超速20%以内不記分。新規中明确指出,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最低規定時速記3分。同時超速規定放寬,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記分,超速20%-50%記6分,超速50%以上記12分。針對9座及9座以上的載客車輛以及大型運輸車輛,超速50%以上由原來的12分轉變成記9分。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來計算,新規實施之後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駛143km/h,并且無需記分。
梳理發現,在一些情況導緻的違章違章記分适當降低外,也有一些計分力度更大了。比如,駕車接打手持電話,扣2分變為扣3分;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扣2分升為3分。
記分管理制度變化
學法可減分
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内隻有12分對于駕駛人來說如果交通違法被記滿12分怎麼辦?新規中推行學法減分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可扣減6分。學法減分将堅持公開透明、程序公正、嚴格監督,實現記分管理與教育引導相結合。
梳理發現,關于學法減分措施,此前山東就已在濟南、淄博、泰安等城市試點。三地的駕駛人可以在“交管12123”手機APP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通過網上學習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并達到相關要求的可以減免駕駛證記分。
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人士表示,此前駕駛人違法後被扣分,扣滿12分後不少人進行買分借分,交管部門雖然對其處罰了,但駕駛人的法律意識依然比較淡薄,“有些駕駛人甚至哪裡違法了都不知道”。他認為,實行學法減分制度,堅持處罰和教育相結合,可以真正提高駕駛人的法律意識,并且,這次學法減分制度在全國範圍内推廣,有助于全國的駕駛人提高交通守法意識。
未粘貼檢驗合格标志扣3分變為不扣分
得益于電子化實行
新規中優化調整記分分值。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緻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僞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删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我們可以看到,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類行為被從交通違法行為計分中删除,這也意味着,未粘貼檢驗合格标志由原來的扣3分變為不扣分。
此前,公安部還推出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其中推行一項措施是,部門信息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信息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信息,群衆辦理業務時免予提交相關證明憑證。這也意味着,車輛檢驗标志以及保險标志實行電子化,駕駛人不用再張貼紙質版,相應地也不用因未張貼此類标志而受到處罰。
新規中還調整了滿分學習考試制度。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内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内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此外,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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