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出門,
不論你是吃飯還是買東西
是不是會遇到
一些慷慨的老闆會“抹零”
何為“抹零”?
顧名思義,便是免去零頭
比如,結賬101.5元,
就給個100元呗!
然而,有的商家
卻“反向抹零”多收錢。
7月4日下午,一個名為"闆紮在線"的帳号在微博發布了一則信息,稱有市民在官渡區一便利店消費時被"反向抹零",覺得不合理。7月5日上午,記者走訪了多家便利店。
近日,市民肖先生在官渡區民航路某便利店買了一瓶3.5元的飲料,加上夜間服務費0.35元,本應支付3.85元的總費用,最後卻被扣了3.9元,這種"反向抹零"讓肖先生大為不解。
市民肖先生:“按理來說是收10%的服務費,就是多加0.35元,總共是3.85元,但是店家四舍五入收了我3.9元,我覺得他這個做法就很不合理。”
7月5日上午,記者來到肖先生買東西的這家連鎖便利店,選購了一袋單價為7.8元的鍋巴和一袋單價為7.9元的蝦條,結賬時再加上0.3元的購物袋,合計消費16元。記者對比市民肖先生的消費小票照片發現,記者的購物小票上少了一項夜間服務費和一項"優惠"。
記者:“你家有沒有夜間服務費之類的?”
便利店工作人員:“有的,過了12點(零點)以後,我們就有夜間服務費。”
記者:“夜間服務費一般多少錢?”
便利店工作人員:“10%,就是購物商品總價的10%,10塊錢收1塊。”
記者注意到,便利店内在售的商品标價基本都是到角,并沒有出現幾分錢的零頭,但肖先生因為是在夜間消費,所以有10%的夜間服務費,也就是0.35元,這就出現了5分錢的零頭,肖先生本應支付3.85元,結果卻被扣了3.9元。對于這"反向抹零"的5分錢,工作人員解釋說,像這樣幾分錢的零頭,是公司收銀系統結算時産生的,而且自動"四舍五入",不能人為操作。
便利店工作人員:“機子自己會四舍五入,比如有很特殊情況,就是有會員折扣,系統會以比如說您用手機支付,之後扣款明細會在手機上顯示。”
對于這名店員的說法,記者聯系到了該公司的高女士進行核實。
雲南某公司員工 高女士:“系統裡面就會有折扣,是按比例來核算的,會有分值,分值就會出現湊成四舍五入的事情,我們也第一時間進行了整改,已經在做方案,在解決的過程中。”
"反向抹零"的情況是不是普遍存在呢?
随後,記者又走訪了人民中路附近的幾家連鎖便利店,在結賬時都看到收銀台上粘貼着收取夜間服務費的公告,也就是說,在24點至次日7點這段時間内,市民在這些便利店選購的商品經過系統結算後,都可能會出現幾分錢的零頭,對于收銀系統是否會自動出現"反向抹零"的情況,另外一家連鎖便利店的店員,向記者介紹了他們的處理方式。
便利店工作人員:“一分、兩分那些如果是付現金的話就不用算了,幾毛的話還是要算的,線上支付的顧客直接是掃碼付,系統就直接扣了,幾分它都會扣的。”
對于"反向抹零"一事,記者在街頭進行了采訪,受訪市民意見大緻相同。
市民:“本來也不是商家該賺的錢,但是沒人在乎的話也沒所謂。”
市民:“幾分錢以内他找補不了,我覺得無所謂,如果是上元上角,你能找補的你就要找補我。”
個别商家"反向抹零"的行為是否有問題呢?帶着疑問,記者咨詢了律師。
國浩律師(昆明)事務所律師 肖安建:“反向抹零這個情況,違反了我們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四條和第八條的規定,經營者在沒有取得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對價格進行反向抹零,是違反了公平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經營者不得在标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
法條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
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緻使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多付價款的,應當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二條 經營者違反明碼标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案件點評
律師介紹,"反向抹零"隻有在一種情況下不違法,那就是經營者在收款前,就告知消費者無法找零,并且得到了消費者的同意。
條碼君提醒,經營者“反向抹零”卻沒有告知消費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如遇此類情況,請保留相關單據,撥打12315投訴舉報。
部分内容源自:新華網中國市場監管報
都市條形碼調查報道
來源: YNTV2都市條形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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