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0歲那年,我在我們鄉的街上開了一家服裝店。為什麼會開這個店呢?是因為那時候的我不想成為打工妹。
被人叫打工妹的滋味真的很難受,所以我很反感人家這樣叫我。可不管我是在市裡上班,還是在縣城上班,回家都會被叫成打工妹。
因此我就很任性地開了這個店,隻是為了規避掉打工妹的身份,真的是年輕,無知無畏。不過也是因為這次開店的體驗,斬斷了我要再次回家鄉發展的可能。
在農村做生意是真的挺難的,賣吃的方面還好說,買衣服的話,是最難的一種。因為誰家的錢都來之不易,但賣吃的很多東西是生活必須的,賣衣服他們有些人好幾年都不買衣服。
所以銷量可想而知,再者鄉下人也不要求什麼牌子,隻要耐穿便宜就行。加之做生意的不止你一個,能說會道得多了去了。你一個初出茅廬的姑娘,拿什麼跟人家比?
最主要的是它還不像縣城和市裡,每天都開店的,而是逢日子趕集的。一個月下來才開七八天的門,不用想都知道從哪裡賺得到什麼錢。
雖然我想了很多辦法,也增加了賣布和租書。可效果并不怎麼樣,我因為不喜歡讨價還價,就把價格開得比較低。
可買的人還是會拼命地壓價,有時心一軟,不賺錢也賣了。書就更是,因為基本上都是熟人,所以他們拿去看了都不給錢。
我看着隻要不損壞,也不好意思跟他們要。反正租書也是為了自己愛看,所以就看他們自覺了,有的也會一本書給個一元錢。
但人氣是旺了不少的,有時也會順便買個牙刷,發夾,毛巾之類的。有時也會讨論一下哪本書好看,哪本書怎樣怎樣的,所以我很樂意為他們服務。
02
我進貨都是去市裡進的,因為我對那裡比較熟。加上那裡有技校時的同學,和工作時的工友。
因為我每次去進貨都會找她們玩,也會住在同學家,所以我進貨都是獨來獨往的。
後來跟街上同樣開店的混熟了,才會偶爾跟她們一起包車去,當天去,當天回。但我因為坐那個包車吐得太厲害了,還是會選擇自己坐客車去。
有個隔我兩三家店的男孩子,是賣飼料的。他應該是有些喜歡我了,會經常來找我玩,有時來看書,有時跟我下棋。
雖然他沒說過,但是我感覺到了。他是一個很清秀的男孩子,但不是我的菜,而且還比我小一歲。
所以跟他下棋的時候,我就故意跟他聊天,說我在市裡有男朋友了,我去市裡進貨,就是住在男朋友家之類的話。讓他聽了打退堂鼓,知難而退。
之後我隔壁店的姐姐,也看出了他喜歡我。就問我為什麼不接受他?我也隻好說我有男朋友了。在就是我那個時候根本還不想結婚,所以才會故意這樣說。
沒想到這句話對我的以後造成了很大的麻煩,因為我必定不是真的有男朋友,我去她家住的那個同學是個女孩子。
所以對我将來找男朋友造成的後果,就是,人家都說我不是個好女孩,都去男朋友家住過了。可想而知喜歡我的男孩子都跑得遠遠的。
話是我自己說出去的,解釋都沒法解釋。而且已經傳開了,向誰解釋去?所以隻能啞巴吃黃連,自讨苦頭吃。為自己不謹慎的言語,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所以人千萬千萬不要說出這種對自己不負責任的話,尤其是女孩子,絕對絕對不能說出自毀清白的話。
03
後來生意越做越不好做,賣得再便宜也嫌貴。都平本賣了,她們還說做生意人的嘴信不過。就這樣勉勉強強開了兩年多,除了房租,稅務,和開資賺的錢都壓在了貨裡。
賣服裝就是這樣,又換季又換款,換季前沒賣出去就壓上了。之後就算虧本,也難賣了。所以看來看去,看不到希望。
原以為不打工,開個店,就能有出息。沒想到卻更讓我煩不勝煩,無奈至極。思來想去,還是做打工妹好。
就這樣,我把店退了。壓得貨品底價處理了一部分,同行要的,按進價轉出一部分。剩下的就是送得出去的送,送不出去的堆家裡了,書本就以五折的價錢轉給了書店老闆。
所以這樣算下來不但沒賺錢,還虧了幾千塊。這就是我初次做老闆的體驗,以完完全全的失敗告終。
這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錢沒賺到,名聲倒搞得臭臭的。這個傷筋動骨可不止一百天,而是一萬多天,徹底地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了不可逆轉的代價。
好的選擇,好的人生;讓我們一起走向美好的未來,創造自己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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