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單位微信工作群
保密管理須知
一、嚴把關:建群先審批
堅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則
1. 審批建群
部門依工作需要提出申請,寫明用途、準入範圍、建立時間及責任人,報經有關領導和保密工作機構審批同意後建立。
2. 規範群名
名稱統一規範,可采取編号、拼音首字母等形式,勿涉及單位和業務性質,名稱變更及時報告。
3. 建檔備查
建立《微信工作群管理台賬》,注明群名稱、群主、成員姓名、建群目的、時間及解散日期等。
二、嚴要求:日常嚴審核
堅持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
确定群主為群管理員,簽訂《微信工作群管理員保密責任書》,壓實保密管理主體責任。
1. 明确要求
發布群公告,明确保密要求。包括限定群内信息發布範圍,如通知公告、制度規定、工作動态等;要求群成員自覺遵守不傳密、不轉密、發現洩密情況及時報告等行為規範。
2. 成員管理
驗證成員身份,落實群内實名、注明部門處室、不得擅自拉人入群或者退群等要求。
3. 提醒監督
監督群内信息發布情況,發現群成員發布違規内容及時教育提醒。
4. 及時報告
發現涉及國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内容的,第一時間提醒撤回并向本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報告。
三、嚴管控:事畢即解散
堅持“建立——解散”全程管控原則
1. 定期檢查
要将微信工作群管理情況納入保密檢查重點内容,排查風險隐患,檢查群内信息發布情況。
2. 嚴控數量
及時解散僵屍群、臨時群,對一些必要的工作群進行整合,做到防患于未然。
3. 按時解散
專項工作群等非日常工作群,工作結束後應立即解散。
來源:網信哈爾濱
道外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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