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網友@花鑫兒87123反映:“今天是11月30日,沒錯吧?打車的票和價格已經按照12月1日的執行了?”并配了一張12月1日調價後的出租車收費發票。對此,記者采訪了天津市道路運輸局相關負責人。
“目前正處于全市出租車價格調整測試期,市道路運輸局已先後發現6部出租車因計價器時間不準,導緻新的運價文件提前激活。目前,相關車輛已停止運營并完成維修調試。市道路運輸局同時提醒大家,如駕駛員或乘客在11月30日24時前遇到此類情況,駕駛員應停止運營并盡快到維修點調整計價器,乘客按照當前運價支付車費。”市道路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津雲新聞記者 董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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