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孩子受傷及理賠過程,給家長們提個醒!
2021年9月中秋節放假前一天下午,我正在外面買東西,準備中秋節回媽媽家,剛剛回到家,這時接到了老師的電話,說孩子的腳被廁所門砸傷,不能走了,讓我趕緊去學校帶他到醫院檢查一下,并把受傷的腳拍了照片發給我,當時我并沒有想到有多嚴重,看上去有一個小傷,腳有些腫。
我急忙趕到學校,給老師打了電話,班主任老師拿着他的書包,另一位老師背着孩子,還有一位老師一起出來,問我去哪個醫院,說真的,當時我一看這架勢,有點懵,感覺情況不太好,後來老師說得校責險能報的醫院才行,我接過孩子一路背着,班主任和另一位老師陪同,先去了離着較近的甲級醫院,拍片檢查之後,确定大拇指趾骨骨折,醫生說需要和主治醫生會診,再确定是否需要手術,需要手術的話建議去本市第一醫院,這個醫院是在本市最好的。主要是孩子小,骨折處骨頭小,做手術打鋼釘很難操作,可能造成二次傷害。
綜合考慮,我們決定換醫院,直接去了第一醫院。另一位老師因為要接孩子,先回了學校,我們到醫院已經下午五點多,直接挂了急診,再次拍片檢查,結果一樣,醫生建議保守治療,打石膏一個月,因為骨折處骨頭小不太适合做手術,或者第二天再去門診檢查确定怎麼治療,考慮到第二天再檢查這一晚上骨頭再移位怎麼辦,就決定了先保守治療,複查時再到門診。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艱難的治療過程,為什麼說艱難呢,我們家是沒有電梯的樓房6樓,孩子是由我一個人照顧,這就需要我背着他上下六樓,最初的十天我要把他抱到衛生間完事兒再抱到床上,後來買了拐杖,教他學會用。二十天後去上學,我要先把書包拐杖和推他的小車拿到樓下,再返回背他下樓,到學校要再背他上樓,放學在學校門口等他,他班同學會幫忙送他到門口(非常感謝他們班那些熱心的同學),到家要先把他背到家,再返回拿東西,就這樣反反複複,後來他慢慢可以拄着拐上下樓了,才感覺輕松一點。整個治療過程兩個月。
這裡主要想說理賠這件事,學校是承認是全責的,因為保守治療,孩子的治療費沒花多少錢,治療費加上去醫院的打車費,拐杖等器具費,不到兩千,中間因為一些原因加上疫情封控,理賠這件事拖了一段時間,但是理賠的結果不盡人意,保險公司給的結果是九百多,算了一下大概是按百分之五十給報的,我不同意這個結果,于是走了法律訴訟。有時候我們争取的并不是錢多錢少,而是自己的權益。這期間孩子遭罪,大人耽誤工作,全身心地照顧孩子,最後賠付的竟然連醫療費都不夠,我想一般人都很難接受這個結果。
訴訟的過程沒費多少功夫,事實明确,票據基本都有,自己寫了訴訟書遞交上去,就等着立案,立案後交了訴訟費,交上去的時候正好放暑假,自己對這些其實都不懂,證明材料準備了一堆,理賠的需求也寫了幾項,最後法官打電話說這個不是法律保護範圍,那個也沒有,說到這,有些話想說說,她打電話的時候我正在醫院陪護,我父親住院,而且是外地,她說對方想調解,她把時間定在後天下午,我說回不去啊,然而她說其他時間所有法庭排滿了,也就是我必須得回去,于是第二天我不得不趕回來。
去法院的那天帶着準備的一堆材料和票據,結果也沒用到,來的是保險公司請的一個律師,算了一下票據費用,加了一個護理費,就算賠付的,這裡提一下護理費,因為我不懂也沒有咨詢律師,就寫了二千,她們就直接按這些給的,實際上應該比這個多。還有訴訟費,無論怎樣我都是勝訴方,這個費用應該是對方承擔,但是法官打單子時沒有加上這個金額,就寫了我們承擔,當時我提出這個費用時,法官跟律師說,那怎麼辦,你自己出這個錢啊,過了一會兒,法官把結案單子給我,我看了還是寫的我們承擔,我問她為什麼還是我們付,她說你們這不是調解的嗎,然後就走了,我問那個律師,這個得你們付,她說這單子都打出來了,意思就是我們承擔了。我隻能呵呵,你們細品吧!整個調解全程我沒說幾句話,法官和律師很熟悉。
提示:
所有涉及的票據一定保留好,哪怕幾塊錢,我們在醫院的輪椅租用費沒給,理由是沒票據,因為全是微信操作租用的。
涉及的藥品 營養品等建議醫生寫在病例上?
理賠不滿意時最好咨詢一下律師,什麼費用可以賠付,因為地區不同 保險公司不同,賠付内容也會不同。基本的有醫療費、交通費、器具費、護理費。
每項費用怎麼計算,護理費我就算少了,因為加了誤工費,結果沒有誤工費,所以虧的是自己。
一般保險公司不會全賠,這需要你去争取自己最大權益。
最後,希望每個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成長,每個家庭平平安安,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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