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55人承載18人超員了嗎? 近日,崇明警方在開展交通整治過程中,查獲一起嚴重超員違法行為,駕駛員當場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核載55人承載18人超員了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崇明警方在開展交通整治過程中,查獲一起嚴重超員違法行為,駕駛員當場被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9月14日,崇明交警支隊在陳海公路港沿公路路口北開展超員專項整治,15時55分許,民警陸遊對一輛白色小型普通客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輛核載6人,實載17人,超員183%。 駕駛員王某稱,平時他駕駛該車輛接送種植花草的工人上下班,當天下午臨近收工時遇上大雨,現場工人提出來在周某的車輛裡擠一擠,幫忙載他們一程,王某礙于情面,答應下來。所幸路上被民警查獲,及時消除了安全隐患。
現場,民警陸遊對駕駛員及16名工人進行了批評教育,随後車上乘員被妥善安排轉運。
警方提示:超員載客對車輛的轉向系統、制動系統和輪胎性能等都會産生不良影響,加大安全隐患。且超出的人員沒有安全帶,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得不到有效保護,輕則受點皮外傷,重則甩出車外,不幸身亡。請廣大農村地區群衆牢記“乘車出行 安全第一”,拒絕乘坐超員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依娜 趙祎韫 實習編輯:張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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