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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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後疫情時代,各運動品牌競争非常激烈的市場大環境下,中國喬丹與美國運動品牌Nike旗下的Jordan Brand卻紛争不斷。雙方因為注冊商标等一系列問題,曾多次相見于法庭之上。
自2012年以來,雙方圍繞商标侵權等打了長達8年之久的官司。時間來到2020年,北京時間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裁決結果是:中國喬丹敗訴,25類商标和圖形也被撤銷。并且撤銷了此案件一審、二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适用法律。這個審判結果也彰顯了中國法律的嚴格和不斷完善的保護資産權的意識。
然而距離終審裁決僅過去3個多月,微博上又傳出了中國喬丹起訴亞馬遜、酷買網的消息。後經官方确認,這一來自福建的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的确于日前再次起訴亞馬遜、酷買網,該案件目前被交由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受理。
究其本次上訴的原因,是由于酷買網(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亞馬遜卓越有限公司通過天貓以及亞馬遜等平台銷售的Nike旗下Jordan Brand球鞋使用了“喬丹”的中文字樣,由此嚴重侵害了中國喬丹對“喬丹”系列商标享有的專用權。
在經過一審之後 法院駁回了中國喬丹的所有訴訟請求,認為該行為并未構成侵權。于是,中國喬丹緊接着又向北京知識産權法院進行二次上訴,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也通過其官方平台對外發布了該案件的具體情況。
在二審時,中國喬丹繼續堅持酷買網與亞馬遜在銷售Jordan Brand的球鞋時使用的“喬丹”中文字樣構成了商标性使用,并由此導緻公衆混淆,以商标侵權和不正當競争為由狀告Jordan Brand。兩家公司則認為其在銷售Jordan Brand的球鞋時使用“喬丹”中文字樣是基于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姓名權的授權,屬正當且合理的使用範圍,并未構成侵權。
目前,相關案件還在進一步的審理當中,有關該事件最新進展請留意我們日後帶來的報道。
責任編輯: 楊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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