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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對待财富的态度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4 04:21:37

孔子對待财富的态度(孔子看待财富君子愛财)1

孔子對财富有許多獨到而精辟的見解。他肯定财富對人生和社會的意義,也指出了臨财所應有的公平和正當性原則。其間的“微言大義”,或許仍可作為我們今天對待财富問題的座右銘。

孔子财富觀的一個重要主張就是肯定财富,認為财富是好東西。首先,孔子認為财富是生存或者說生活的基礎,用他的話說就是人“焉能系而不食”!有一年,身為晉國中牟主官的佛肸造反,他邀請孔子前來議事。孔子聞訊後準備前往,子路很不高興,他認為佛肸為非作歹,孔子不應與其同流合污。孔子為自己辯解說,他不會受佛肸行為影響,自己會保持高尚品節,出淤泥而不染。值得注意的是,孔子還給出了另外一個自己欲成行的理由,即生存說——“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論語·陽貨》)言下之意人不是“匏瓜”,人要吃飯,就要掙錢過日子,他是不得不赴佛肸之約的。這裡孔子說的“匏瓜”雖然隻為一種借喻,但所表白的“焉能不食”,則也非常清楚地表明,在孔子看來人的生存欲求,是不證自明的,也是天然合理的。

其次,孔子認為合義的财富是可欲可求的。孔子曾近乎發狠地說過一句頗為有名的話:“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論語·述而》)文中“執鞭之士”,據楊伯峻先生的研究,指的是市場守門人。過去偏重于強調其間的限制性意義,即财富是不可以恣意求取的,而忽視了其間關鍵性的肯定含意,亦即如果是正當的财富,那麼再不體面的活我也不推辭。從此角度這樣來理解,這句話表明孔子不僅不排斥财富,而且主張财富是可求的。孔子甚至還說過“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論語·泰伯》)。如果是太平盛世,你還發不了家,富不起來,那是太不應該了,其旨意分明是鼓勵發家緻富。所以孔子斷定:“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論語·裡仁》)

其三,孔子指出财富也是人的發展和享受的必然要求。其實,孔子不僅認為“食”是天經地義的,而且他還強調“美食”也是符合人性要求的。上引所謂的“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裡的“富與貴”,顯然是指比“足食”更好的、更為富裕的生活;而孔子承認這也是“人之所欲”,實即強調追求美好生活是人的合理要求。冉有與孔子之間的這樣一段對話,正顯示了孔子對富裕生活的肯定:“子适衛,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論語·子路》)雖然我們不清楚孔子“富之”的具體指标,但可以推斷它應該比“足食”的狀态要好些;換句話說,在孔子看來,人光吃飽是不夠的,還應該吃好,過上豐衣足食的幸福生活。孔子自己的生活起居也表明,他是頗為享受生活的。從《論語》一書的記載來看,孔子有自己的馬車,在吃的問題上講究“食不厭精,脍不厭細”;而且菜肴做得不好,做得不美,不值時令,沒有适當的佐料,他都不吃;史稱孔子也不從市場上買酒喝和買腌肉吃。可見孔子是很注重生活的口味的,他不僅不願做“匏瓜”,相反是主張享受生活,在意生活品質的。

其四,孔子還主張财富是赢得民心的重要物質保障。孔子在和弟子讨論如何治理國家時,時時強調要“利民”“足食”和“富民”。如當子張問孔子如何施政時,子答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論語·堯曰》)又如,“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論語·顔淵》)。

财富應共享。這是孔子财富觀中的又一項重要内容。最能表現孔子共享觀的,是他提出的兩個著名論斷。其一是“周急不繼富”說,其二是“不患寡而患不均”說。所謂“周急不繼富”,本意是說救濟的輕重緩急,但其間卻深含了社會财富的均衡分配與生存資源的共享主張。有一次弟子公西赤出使齊國,冉有擔心公西赤的母親在家餓着,就向孔子要一些糧食給她,“子曰:與之釜。請益。曰:與之庾。冉子與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齊也,乘肥馬,衣輕裘。吾聞之也,君子周急不繼富”(《論語·雍也》)。文意表明,孔子雖然答應支援公西赤母親一些糧食,但不同意多給,這是因為“乘肥馬,衣輕裘”上路的公西赤,顯然家境不錯,而孔子深信社會救助的基本原則是“周急不繼富”,即強調雪中送炭而不是錦上添花,亦即将社會資源分配給那些最為需要的人,實即關注處境困難的人群,使他們能擺脫困境,分享生活的快樂與幸福。

而充滿共享色彩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說,則是孔子提出的另一大财富政治觀。“孔子曰: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論語·季氏》)按其文意,“不患寡而患不均”是說治理國家不怕财富少,就怕财富占有不公而導緻貧富嚴重兩極分化。我們固然不能就此認定孔子是在主張平均主義,要求統治者和普通百姓都過一樣的生活,但顯然孔子是憂慮甚至擔心“不均”的,他所希望的是“均無貧”,即更為公平和均衡地分配社會财富,讓人人各得其所,大家共享,而不是由少數人獨占和獨享。

君子愛财,應取之有道。首先是看符合不符合“道”,要求謀财不得害道。“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論語·裡仁》)這裡的“道”,按宋代大哲學家朱熹的注解,即為正當性,“不以其道得之,謂不當得而得之。然于富貴則不處,于貧賤則不去,君子之審富貴而安貧賤也如此”(《四書章句集注·論語·裡仁》)。

其次是看符合不符合“義”,亦即取财不能傷“義”,有違“義”的“富且貴”,孔子是毫不動心、毫不措意的。“子曰: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于我如浮雲。”(《論語·述而》)孔子還告誡學生說,君子有“九思”,其中一思就是“見得思義”(《論語·季氏》),其本質與“浮雲”說一樣,突出臨财必有思,取财必問義。“義”的本義有适宜、恰當的意思,孔子所謂的“義”,則含有當然的準則和合乎社會美德的意涵,朱熹以“天理”的至善性釋之:“義者,天理之所宜。”顯然,“義”與“道”有相通、相近的地方,都是強調獲取财富的正當性,即必須合乎“禮”(理),也必須合乎社會道德。(作者:胡發貴,系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哲學與文化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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